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经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研究,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73年,2002年11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高职院校,隶属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自治区唯一一所公办建设类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办学50年来,学院秉承“崇德技精,求实拓新”的校训,围绕新疆住建事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培养了近7万名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被誉为新疆建设行业人才培养的摇篮。
学院现有在编教职工428人。其中,专职教师267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自治区突出贡献优秀专家1人、自治区优秀教师1人、自治区教学名师2人、自治区教学能手3人,学院级教学名师8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78人,“双师素质”教师达80%以上。学院设有建筑工程学院、工程管理学院、建筑规划与设计学院、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建筑设备工程学院、信息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7个教学分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学部2个教学单位,设置涵盖技工、中、高职、本科等4个层次的54个专业。
每年为自治区建设行业提供不同层次、不同岗位高素质技能人才近3000人,为新疆建设行业转型升级提供了人才支撑。并先后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自治区教学成果一等奖等。同时被确定为自治区建筑行业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示范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砌筑工项目承办单位,多次承办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工程测量、建筑CAD、建筑工程识图、建筑智能化系统安装与调试等赛项。2019年荣获全国“三区三州”职业技能大赛砌筑金奖、镶贴银奖,2020年、2021年、2022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新疆赛区决赛中获奖,被中国教育在线评为“最具影响力50强高职院校”。被住建部、人社部评为“2022年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
二、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5月25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2年5月25日(含)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st.xinjiang.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xinjiang.gov.cn/)、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xjjsxy.net)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至6月2日。
(二)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主页,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设置公告表》和有关要求,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未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年龄、学历专业要求、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要求报名而影响招聘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选择多个岗位报名的将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6日10:00-6月1日17:00。
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报名时间段登陆报名网站(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253)进行注册、报名,推荐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登录。请自行查看审核结果,报名表被退回的报考人员须在6月1日17:00前重新提交报名表,逾期视为报名失败。
B1001-B1004岗位的报考人员须参加笔试,请于2023年5月26日10:00至6月2日17:00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登录https://zhikaocn.com/victory/application/index网站进行缴费。超过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缴费失败,不允许参加笔试。如缴费成功,但系统未显示成功者,可刷新页面或重新登录后查看。若缴费存在异常,可于工作日内拨打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B1005-B1019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参加笔试,无须缴费。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88-0028(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3.报考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陆报名网站,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顺序、完整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版(PDF格式):
(1)《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免冠1寸红底照片;本人工作简历填写时时间需连续;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学历者须分别提供本科与研究生阶段材料);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出具的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证明(如因假期等原因无法提供证明的,须在资格复审环节提供,资格复审环节依旧无法提供或有造假行为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写明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信息的证明材料;
(5)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
(6)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相关证明;
(7)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市)及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证明;
(8)党组织关系证明;
(9)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4.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按规定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5.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6.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来电时请说明是在 看到的信息):0991-4330195郑老师
(三)考试、考核
B1001-B1004岗位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统一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
(2)笔试试卷命制。
笔试试卷由第三方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命制。
(3)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的考生根据通知及考生须知要求做好相应准备。准考证查询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查询快捷入口:https://zhikaocn.com/victory/examination/index)
(4)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5)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发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和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2.面试。
面试包括试讲与专业能力测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30%,面试占70%。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试讲×60%+专业能力测试×40%)×70%。
B1005-B1019岗位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包括试讲与专业能力测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试讲占60%,专业能力测试占40%。总成绩=试讲×60%+专业能力测试×40%。
(四)资格审查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生相关材料、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具体资格审查要求发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和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考生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提供伪造报名材料的,一经确认,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的排名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此次公开招聘全部环节,在任一环节发现考生出现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将取消其报考、考试及聘用资格。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通知,发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和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体检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由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能力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
经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和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回避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纪委、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2303128、0991-4330229。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和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考生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2023年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公告表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25日
原文出处:
http://rst.xinjiang.gov.cn/xjrst/c112746/202305/9beaf7a3d3704f4fba0f1f189aa8ac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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