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校内编制工作人员11名公告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第一批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获得单位、广东省绿色学校。学校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隶属广东省教育厅管理,下辖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附属幼儿园、广东省中药研究所三家直属单位。学校以专科层次教育为主,专业涵盖工、理、医、管、艺等门类,人才培养纳入广东省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广东省中医药局的人才管理范畴,同时承担了三个系统教育培训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是培养药学、中药、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医护卫生、健康管理等大健康产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摇篮。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满足学校整体发展需求,我校面向社会招聘11名校内编制(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6.年龄、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计算截至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前一天。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岗位信息及资格条件
岗位信息及资格条件详见《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23年第一批招聘校内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校内编制(非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应聘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1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邮寄材料的方式同时进行,应聘者需提交以下材料的纸质版及扫描件:
1.《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附个人近期彩色证件照)、《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3);
2.个人身份证正反面、简历;
3.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
4.能反映应聘人员专业水平及业绩成果的相关材料;
5.政治面貌证明:政治面貌证明材料;
6.社保缴费证明;
7.岗位条件中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须将以上相关材料的电子版(请勿修改模板格式)以文件名“姓名+应聘代码及名称+ ”按要求在报名时间内发送至邮箱gdyzyrsc@126.com,不按命名要求发送的邮件将不予受理,视为报名不成功。
请使用邮政EMS特快专递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寄至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北路321号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8号楼401室,邮编:510520,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0-28854850,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核结果以网络公告(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的形式予以公布,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凡与我校在岗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报名时务必声明。
(四)报名资格审核
1.学校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可参加考试。
2.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资格被取消导致考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学校可在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3.应聘者要确保所提交各项材料真实性,若发现个人信息失实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
六、考试
本次岗位考试安排以网络公告(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的形式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考察
学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以网络公告(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的形式予以公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或者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情况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决定是否进行等额递补。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28854850
监督投诉电话:020-28854851
附件1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23年第一批招聘校内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2023年5月12日
原文出处:
https://www.gdyzy.edu.cn/web/loadWebPage.do?4401401_6000503021846_44015908_4&lmid=4401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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