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职业大学2023年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71名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苏州市职业大学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71名(列入高校人员总量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3年苏州市职业大学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苏州市职业大学(http://www.jssvc.edu.cn)、苏州人才市场网站(http://www.szrc.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5.户籍不限。
6.具有相应学位。
7.具备《2023年苏州市职业大学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4年4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信息填报、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专业填报以满足岗位学历要求的个人学历(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准。
报名网址:https://zhaopin.jssvc.edu.cn/,选择“2023年苏职大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入口。
咨询电话:0512—66875137郑老师,联系邮箱:rsc@jssvc.edu.cn(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 ”)。
(三)报名材料
1.上传个人2寸免冠照片(30KB以下,jpg格式,像素130X170)、个人简历、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各层次职称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2023年毕业生”和“2024年毕业生”还需在“学习简历”中上传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2023年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4年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3.归国留学人员须在“学习简历”中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者须严格对照招聘岗位条件、专业参考目录(附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简章规定的,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用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四)网上确认
1.学校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会及时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进入报名系统查询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考核前将在学校网站公布。
四、考核方式及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考核采用专业考核和专业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面试部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能力素质为主。
1.考核时间、地点由学校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2.考核前,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2023年毕业生或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境外学历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
3.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专业考核成绩和专业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专业考核不设合格分数线;专业面试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专业考核成绩高者;如专业考核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学校网页(http://www.jssvc.edu.cn)公示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http://www.jssvc.edu.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4.学校根据业绩能力、学术水平、专业学科紧缺程度,为高层次教师岗位提供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过渡教师公寓、工作量减免等引进优惠待遇:
(1)薪资待遇按苏州市属事业单位标准执行,科研、教学等奖励根据学校政策及本人实际成果情况上不封顶;
(2)给予一次性房补40万元-70万元(一人一议);
(3)给予科研启动金,文科10万元、理科20万元、工科30万元;
(4)引进第一年教学工作量全免、第二年减半;推荐参加企业专业实践的,脱产期间视同完成教学任务,学校及企业给予一定的工作津补贴;
(5)提供过渡性教师公寓。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6507701。
八、本《简章》由苏州市职业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苏州市职业大学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职业大学
2023年4月21日
原文出处:
https://www.jssvc.edu.cn/xxgg/202303/t20230321_2033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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