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规定和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二)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本科生为1992年4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87年4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82年4月以后出生,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见附表1《岗位列表》)。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国内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专业硕士等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纳入招聘范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学校通过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学校网站公开发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14日。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初审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表2)后,与以下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 xmgcgkzp@163.com、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 ”):
(1)身份证;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
(3)毕业证及学位证(往届生);
(4)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应聘人员);
(5)离职证明(离职应聘人员);
(6)2寸近期免冠照片。
邮件主题和附件名格式为:姓名-专业(例:张三-农业机械化工程)。学校收到报名信息24小时内审查完毕,并向考生报名邮箱反馈审查结果,请考生及时查看邮件。
三、资格复审及准考证领取
(一)资格复审在笔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通过学校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时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2023年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在职应聘人员无法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离职应聘人员无法提供离职证明和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笔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须持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毕业证及学位证(往届生);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应聘人员);离职证明(离职应聘人员);2寸近期免冠照片;填写完整的《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纸质版(正反打印,贴照片)等原件。
(三)准考证由学校印制、发放,领取时间、地点通过学校网站通知。
四、笔试
考生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开考比例按照参加笔试人数和计划招聘岗位数原则上不低于3︰1确定。不足3︰1的,学校划定最低控制线60分,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考试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通知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发布,具体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五、面试
面试人员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参加面试人数和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不足3︰1的,由学校划定最低控制线75分,成绩达不到75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等)方式,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考生确认签字。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通知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发布。
六、成绩确定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6︰4的比例确定,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其余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在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对象依据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采取增加面试的方式确定。体检确定名单及时间在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体检由学校组织,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后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考生自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学校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失信核查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由学校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采取增加面试的方式确定递补人员。
九、拟聘人员公示
招聘有关信息及考试成绩公布、拟聘人员公示将在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及之后的环节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审批聘用
公示后,学校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予以审批,报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聘用和档案、户籍迁转等手续。2023年9月30日之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审批聘用。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0935-2615716(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935-2611328(学校纪委监办综合室)
附表1.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xlsx
附表2.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xls
原文出处:
http://xmgcedu.cn/xydt/tzgg/content_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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