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是山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参与研究制定全省学生资助政策措施;负责推动落实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对市县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4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应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3.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情形的,不得应聘。
(三)其他要求
1.应聘的2023年毕业生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2.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必须在考察体检阶段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edu.shandong.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4日9:00—6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6月14日11:00—6月21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http://sdedu.oumakspt.com进入报名系统,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2023年6月20日16:0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拨打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三)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6月14日11:00—6月21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单位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四)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山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予以公告。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1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3年6月22日9:00—6月24日9:30。
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山东省教育厅统一组织。
1.笔试
时间:2023年6月24日上午9:00—11:00。
笔试只考一科,内容涵盖时事政治、省情省况、会计专业知识等基础知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及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范围。
2.面试
参加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面试人选须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现场资格审查须携带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应聘须知第9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报名系统,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报名系统,并保持通讯畅通。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40%: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七)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确定。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采取谈话和查阅档案等形式,对应聘人员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限期处理到位的,取消考察资格。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山东省教育厅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51793733
监督电话:0531-51793693
附件:
山东省教育厅
2023年6月12日
原文出处:
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306/88fc6b6d-67b1-425d-a2a8-382283c07b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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