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2024年招聘博士学位教学科研岗位人才公告
一、学校简介
河北师范大学具有一百二十二年的发展历史和光荣的办学传统,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学校现设25个专业学院,1个独立学院(汇华学院)。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3个;有本科专业88个。学科专业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一个学科门类。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河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7个、省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培育项目1个、省高校强势特色学科(群)4个、省高校重点学科14个,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学科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基础学科研究中心17个。化学学科、植物学与动物学学科、工程学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
学校附属单位有:附属民族学院、附属中学,附属实验中小学,附属小学,并设有附属第一幼儿园和附属第二幼儿园。我校附属中学为河北省首批示范性高中、河北省首批重点中学,荣获联合国教科文教师教育教席联席学校等多项荣誉;附属实验中小学为河北省示范性高中,荣获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实验研究学校和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附属小学荣获全国智慧教育实验校、全国足球特色学校等多项荣誉。
热忱欢迎广大海内外英才加盟我校。
二、招聘计划
2024年我校计划招聘博士学位教学科研岗位人才178人,其中专任教师171人、专职研究人员7人。具体招聘单位、专业、人数和要求详见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24年教学科研岗位博士学位人才招聘计划。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具有博士学位的英才,一般面向国家“双一流”高校/专业或科研院所毕业的优秀博士毕业生、博士后出站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的海外英才以及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的领军人才、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
1.精英三及以下层次人才一般不超过35周岁;精英二层次人才一般不超过40周岁;精英一层次人才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中青年专家,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或学术影响力,熟悉高等教育规律,能够准确把握学科发展趋势,熟悉本学科人才培养规律,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高层次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以及急需专业领域人才一般不超过55岁。
3.不得应聘的情况: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其他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四、人才待遇
1.待遇标准:(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2.博士学位人员应聘教学科研岗位的,办理事业单位编制;相关待遇将根据人才层次和个人业绩成果,参照河北师范大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执行,具体发放办法请与招聘学院负责人联系。
3.为引进人员安排子女入园入学,学校优质基础教育资源(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附属实验中小学、附属小学、附属第一幼儿园、附属第二幼儿园等)为子女成长提供良好就学环境。
五、报名应聘
报名方式:请所有应聘者登录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报名系统:(https://rczp.hebtu.edu.cn),注册、登录,按要求填写有关应聘资料,上传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提交学信网学历认证截图)和身份证扫描件、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进行岗位申请。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备通知有关事宜。
六、资格审查
学校、相关招聘单位将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由各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通知,并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七、面试考察及体检
根据学校和招聘单位岗位要求,教学科研岗位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和试讲,并对专家的有关提问进行答辩,由考察小组及人事、教务等部门根据其个人履历、科研成果、试讲和答辩情况,对面试人员的师德师风、政治思想、教学能力、科研学术水平及发展潜力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通过人员将由学校统一安排前往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
八、需说明的事项
1.对已经确定为招聘对象的博士毕业生,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在校期间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对已经确定为招聘对象的有工作经历的博士学位人员,在原单位工作期间存在廉洁自律问题、师德师风问题等不适合入职教师岗位的,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2.新入职教职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聘任协议约定的工作任务,并按照学校规定进行管理和考核,如果首聘期满考核未完成聘期任务,且延期考核仍不合格的,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或者降低聘任岗位等级,情况严重的解除聘用合同。
3.我校教职工(含各附属单位职工)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有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请主动向人事处报备,其中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还需另向组织部报备,人事处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报学校纪检委(监察处)备案。
符合报备范围的我校教职工须在相关应聘人员应聘报名后5日内主动报备,并填写附件3-河北师范大学本校教职工报备表,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4.本招聘方案由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24年教学科研岗位博士学位人才招聘计划表。
学校联系人:徐老师 吴老师
联系电话:0311-80789111 80789895
联系邮箱:hbsdxn@hebtu.edu.cn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行政楼A209)
邮政编码:050024
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24年教学科研岗位博士学位人才招聘计划表.xls
河北师范大学
2024年1月19日
原文出处:
https://rsc.hebtu.edu.cn/a/2024/01/19/B04E7A986B23411DA0A44783400F46C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