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3年秋季学期招聘启事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满足教学和科研需要,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具体事宜如下。
一、 岗位设置
1.小提琴:博士后或助教1人
2.作曲:教授或副教授1人
二、 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优良,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团队合作精神、较高学术水平,热爱教育事业,能够胜任相关专业核心课程或基础课程的教学工作。
2.教授或副教授岗位须具有博士学位,博士后岗位应具有博士学位(获得博士学位时间不超过3年)或应届博士毕业生(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学位),助教岗位应具有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学位);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均为应聘岗位学科专业。
3.截至报名之日,教授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副教授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博士后年龄在35周岁以下,助教年龄在28周岁以下。
4.非本校在岗教职工。
(二)专业要求
1.小提琴专业
(1)具备较强的演奏及教学能力,有管弦乐团、室内乐的指导和教学经历,有与国内外知名乐团合作的经历,举办过个人独奏音乐会;
(2)获得过国家级奖项,或在国际、国内重大比赛中获奖优先考虑。
2.作曲
(1)近五年在本学科领域取得系列高水平创作成果;
(2)擅长管弦乐作曲技术,具备电子音乐制作、编曲和录音技术教学能力;
(3)熟练使用作曲及音乐分析相关软件。
三、应聘流程
1.应聘者登录东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报名,实名注册并提交应聘材料: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各学习阶段成绩单,主持或参加的项目、发表论文等研究成果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的扫描件。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
2.学院成立审核小组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面试考核,同时查验应聘材料原件,合格者参加身体检查,考核结果报学校审议,审议通过后公示招聘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四、联系方式
张诗淼(音乐学院) 电话:0431-84536270
刘 洁(人事处) 电话:0431-85099173
人事处
音乐学院
2023年10月16日
原文出处:
https://www.nenu.edu.cn/info/1056/1633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