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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东北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启事

2021-07-20 20:14 来源:吉林大学东北亚学院 作者:liuxuehr

根据《吉林大学新聘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关于学校新聘人员相关政策调整的通知》以及《关于下达2021年人员补充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结合东北亚学院实际工作需要,我院2021年拟公开招聘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从事政治学、社会学、世界史、世界经济等相关专业教学科研工作,并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9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3.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包括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和外语水平,原则上可用外语讲授至少一门专业课。

4.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原则上科研成果业绩应达到东北亚研究院科研为主型副教授基本要求。

5.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相关待遇

按照吉林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三、应聘材料 

1.申报表:包括应聘者基本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获奖情况、科研成果、承担项目、外语水平等内容(详见附件1)。

2.发表的论文全文、检索页(SSCI期刊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

3.相关证明: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获奖证书PDF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检查时间另行通知,上交的材料复印件不退还)。

四、应聘方式

1.应聘人员请于2021年8月15日前将应聘材料报送或邮寄至东北亚学院,同时须将应聘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东北亚学院人员招聘联系人邮箱(见七、联系方式),邮件及简历命名为“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姓名”,考核具体事宜将在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2.经学院统一审核并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考核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五、相关聘用政策

按照吉林大学常规教师岗位招聘的有关规定,选聘讲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应达到用人单位相应类型教师评聘副教授标准。学校与聘用的教师签订聘用合同,一个聘期3年,首聘期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档次的,学校可以继续聘用;两个聘期结束,考核结果均为优秀,或晋升为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校与其签订长期聘用合同。

在常规教师选聘中,对于论文质量和数量达到用人单位相应类型教师评聘副教授标准,但作为负责人承担科研项目情况未达到相应标准的应聘人员,须通过通信评审方式进行同行评议,评议结果认为特别优秀、具有发展潜力的,可聘用为讲师。上述应聘人员首聘期内应达到用人单位相应类型教师评聘副教授标准方可确定为考核合格及以上档次,学校予以继续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1.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吉林大学关于进一步强化工作回避制度建设的意见》等要求,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2.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和提供相关材料,如发现填报内容不属实、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将终止其应聘程序或解除聘用。

3.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具体责任人责任,并取消聘用人员应聘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俏

联系电话:0431-85166375

电子邮箱:wqiao@jlu.edu.cn

办公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东荣大厦407室。

东北亚学院

2021年7月16日

附件【吉林大学东北亚学院招聘教师申报表.doc

原文出处:

https://nasa.jlu.edu.cn/info/1082/35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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