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科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招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于2002年3月28日在原 新疆物理所和化学所(均成立于1961年)的基础上整合成立。同年5月10日,进入 第二批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单位。现根据本所发展需要,面向海内外诚聘优秀学科带头人、优秀科技人才。
一、招聘岗位
引进人才包括:1、研究所重点学科带头人或研究员(教授);2、学科领域急需、科研成果突出的副研究员或博士等。
招聘研究领域方向:
1、光电功能晶体材料;材料化学、物理化学、无机化学;材料物理、激光物理、凝聚态物理、计算物理
2、功能涂料设计开发、非金属矿产资源高值化利用技术、有机无机复合材料设计合成、纳米催化技术
3、电子材料及元器件
4、固体辐射物理、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应用物理、辐射物理、电子科学与技术
二、招聘条件和待遇
(一)、引进重点学科带头人或研究员(教授)(不含“西部引进人才”)
1、引进条件:
(1) 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能力和团队组织能力突出的领军人才,并符合研究所相关岗位的聘用条件;
(2) 引进人才应与研究所“一三五”规划相结合,并符合研究所学科布局和发展方向。
2、引进待遇
(1) 提供科研启动费200万元(研究所与所在课题组按1:1的比例承担);
(2) 提供50万元安家费(签订第二个聘期后一次性支付);
(3) 研究所提供5年20000元/月的生活补助(研究所与所在课题组按2:1的比例承担);
(4) 研究所提供过渡房(简装),使用期5年。
(二)、引进“****”和率先行动“百人计划”
1、引进条件:
A、“青年****”
(1) 年龄不超过40岁,具有博士学位;
(2) 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者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取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工作36个月以上;
(3) 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者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4) 申报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
B、“****”新疆专项
(1) 年龄不超过40岁;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或者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并在国外连续工作36个月以上;
(2) 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者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3) 申报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须全职在新疆工作3年以上。
C、率先行动“百人计划”
(1) 学术帅才(A类)
应具有在海外知名大学、国际知名科研机构或企业担任教授及相当职位的任职经历;在本学科领域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具有广泛的国际学术影响力,受到国 际同行的普遍认可;年富力强,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
2) 技术英才(B类)
应为掌握关键技术,在海外从事工程技术类研发,或从事重大科学装置建设、仪器设备研发等相关工作3年(含)以上的中青年杰出人才;能够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推动技术创新,并取得过一流成果。
3) 青年俊才(C类)
应为具有博士学位,在海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等学习或工作3年(含)以上的优秀青年人才,特别优秀的,海外学习或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在本研究领域已崭露头角,做出过具有突出创新思想的研究成果;具有优良的科技创新潜质和较好的团队协作能力;申报时取得博士学位时间未超过5年;入选者(候选人)须全职到岗工作。
2、引进待遇:
A、青年****
(1) 按照应聘岗位享受研究所相应工资待遇;
(2) 研究所提供科研启动经费不少于100万元,中组部提供100-300万元科研补助及50万元的一次性个人补助;
(3) 研究所提供5年12000元/月的生活补助;
(4) 研究所提供过渡房(简装),使用期5年。
B、“****”新疆专项
(1) 按照应聘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2) 中组部提供100-300万元科研补助及50万元的一次性个人补助;
(3) 研究所提供科研启动经费不少于50万元;
(4) 研究所提供5年3000元/月的生活补助;
(5) 研究所提供过渡房(简装),使用期5年。
C. 率先行动“百人计划”
1) 学术帅才(A类)
(1) 中科院给予A类入选者人才专项经费700万元(含组建团队经费300万元),基建经费100万元;
(2) 研究所提供给A类入选者科研启动经费不少于200万元,其他经费支持和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
2) 技术英才(B类)
(1) 按照应聘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2) 中科院给予B类入选者人才专项经费100-200万元,基建经费60万元;
(3) 研究所提供给B类入选者启动经费不少于50万元;
(4) 研究所提供5年1500元/月的生活补助;
(5) 研究所提供过渡房(简装),使用期5年。
3) 青年俊才(C类)
(1) 按照应聘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2) 到位工作2年内,中科院给予C类候选人人才专项经费80万元;
(3) 研究所提供给C类候选人科研启动经费不少于50万元;
(4) 通过中科院择优支持评审后,院给予C类入选者人才专项经费200万元,基建经费60万元;
(5) 研究所提供5年3000元/月的生活补助;
(6) 研究所提供过渡房(简装),使用期5年。
(三)、引进“西部引进人才”
1、引进条件:
(1) 院外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务能力和团队组织能力突出,并符合研究所相关岗位的聘用条件;
(2) 能够任满不少于1个聘期;
(3) 须在通过中科院审批后6个月内全职到岗工作;
(4) 引进人才应与研究所“一三五”规划相结合,并符合研究所学科布局和发展方向。”
2、引进待遇:
(1) 享受研究员工资待遇;
(2) 通过中科院审批后,可获得中科院支持的“西部引进人才”人才专项经费200万元;
(3) 研究所提供过渡房(简装),使用期5年。
(四)、引进学科领域急需、科研成果突出的副研究员或博士
1、引进条件:
(1) 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应不超过40岁;
(2) 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过课题(项目)研究的全过程并做出一定的成绩;
(3) 重要刊物上发表一定数量水平较高的学术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等。
2、引进待遇:
(1) 按照应聘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待遇(其中,享受副研究员岗位津贴);
(2) 研究所提供科研启动费30万元,另可争取“西部之光”新疆人才特别支持计划30万元;
(3) 不含课题绩效的月薪13000元/月;
(4) 研究所提供过渡房(简装),使用期5年。
三、应聘材料
个人简历(含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发表论著目录和引用情况及近5年代表性论著5篇;承担项目信息;学历学位、国内外任职及已获成果证书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1张。
研究所处于快速发展之中,享有诸多西部优惠及倾斜政策,诚邀以上优秀人才的加盟,我们将为您提供充分发挥个人能力的空间!
四、联系方式
地址: 中国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0-1号 邮政编码: 830011
联系人: 陈志卫、朱涟
联系电话:+86-991-3837796、-3673519
传真: +86-991-3838957
联系邮件: lhszp@ms.xjb.ac.cn
研究所主页: http://www.xjipc.cas.cn
原文出处:
http://job.cas.cn/bns/resume/ResumeSubmit/toRecruitment.do?postInfo.id=9182&webOrPersonFlag=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