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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朔州市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人才36名公告

2023-05-22 10:31 来源: 山西省朔州市人民医院 作者: liuxuehr

朔州市人民医院(朔城区人民医院)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及会计专业人员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三公开”原则,即公开报名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实行统一组织,择优招聘。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程序,严肃纪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名额及专业岗位

本次招聘共36名,其中急需紧缺人才18名,初级专业人才18名,学历、专业及岗位见附件1、附件2。

三、招聘人才条件

(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热爱医学事业,有奉献精神。能自觉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规定的医师义务。

2.身心健康,有沟通能力,能够胜任医疗工作。

3.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4.急需紧缺应往届医学类博士、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30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或学校出具取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且证书专业应与拟录用岗位的专业要求一致;

非全日制研究生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在2016年12月1日后通过研究生考试或国家承认的其他方式入学,且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研究生。

5.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包括2023年规培结束,需提供规培合格证明)

6.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有二级医院(含)以上工作经历5年(含)以上;

7.具有三级医院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高级职称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含)以下。

8.与其它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需征得原单位同意。户籍不限。

(二)招聘初级专业人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报考人员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非定向生、委培生的毕业证及学位证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6.报考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16日至2004年5月16日期间出生)。

7.“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报考者为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也可报考。以上服务(服役)期满截至时间均为2023年5月16日。

8.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人员,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要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人员的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被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转入一般性岗位。

9.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在本次招聘中按“两个同等对待”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专业人才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和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在读人员不得以原符合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0)已取得执(职)业资格人员,执(职)业类别与范围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人才的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山西省人社厅官网(rst.shanxi.gov.cn)

朔州市人社局官网(www.shuozhou.gov.cn/ztjs/rlzy)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网(www.szscq.gov.cn)

(二)报名与初审

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名所填写的所学专业须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所标明的专业一致。

报名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填写的各项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在资格审查时将对考生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全过程,在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各个环节,如发现报名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址于报名前一日公布。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1日9:00至5月27日24: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者在《朔州市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或《朔州市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初级专业人才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本科招生专业设置(本科按照“阳光高考”专业库设置)。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在《朔州市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或《朔州市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初级专业人才报名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须由国内具有相同专业教育的高等院校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进行认定。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5月21日9:00至5月28日17:00

资格初审由朔州市人民医院(朔城区人民医院)招聘人才小组按照统一制定的资格审查办法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后,登录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网(www.szscq.gov.cn)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5月28日12: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5月28日12:00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初审合格后,进入考核程序。考核时间、地点在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网(www.szscq.gov.cn)公布。

(3)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5月21日9:00至5月29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朔州市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或《朔州市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初级专业人才报名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岗位调整及改报名

初级专业人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岗位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被核减、取消的岗位,经核准后于5月30日在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网(www.szscq.gov.cn)网站发布岗位调整通知,同时开启改报名通道。核减、取消的岗位名额数将调整扩充到其他相应岗位。改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30日17:00,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它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改报岗位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改报名资格初审工作于5月30日18:00结束。已通过改报名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放弃改报及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2.减免考试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者,需先在网上缴费,于2023年5月31日17:00前到朔州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门诊3楼305室)现场办理减免手续。现场办理时,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3.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综合研判确定,具体地点及开考时间以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网(www.szscq.gov.cn)公布为准。

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工作人员联系解决,电话:15534966488(限工作日08:00-12:00,15:00-18:00)。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它环节使用。

(三)招聘办法

1.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考核采取面试的办法择优确定,原则上不设开考比例,如报名人数达5:1及以上的,增加笔试环节。

考核人员名单及考核地点、时间在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网(www.szscq.gov.cn)公布。

(1)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意识形态、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情况。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若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为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难以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的情况时,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增加笔试环节

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达5:1及以上的,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笔试环节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难以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的情况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提前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招聘初级专业人才

初级专业人才公开招聘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基层专门岗位”人员的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被取消的“基层专门岗位”转入一般性专业技术岗位。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内容:公共卫生基础知识和临床医学专业知识。

笔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笔试试题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命制。

笔试人员名单及考试时间、地点在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网(www.szscq.gov.cn)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一周内在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网(www.szscq.gov.cn)公布。

(2)面试

面试工作由朔州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要求等在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网(www.szscq.gov.cn)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意识形态、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情况。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朔州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实施。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网(www.szscq.gov.cn)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笔试准考证、朔州市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初级专业人才报名表或朔州市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诚信报考承诺书;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国内具有相同专业教育的高等院校3-5名相关专业专家出具的专业认定书。

应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应提供合格证,暂时未发放合格证的,可以先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山西团省委审核盖章、2010年及以后的“三支一扶”项目人员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审核盖章)。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可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朔州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发布公告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作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在体检环节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空缺名额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3.考察内容: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水平或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结合在校期间和毕业后表现进行综合考察。已就业的应聘者,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在考察环节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空缺名额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发布公告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朔州市人民医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将拟聘人选报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于2023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无特殊条件者,不予聘用。

朔州市人民医院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以上所有时间均以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网(www.szscq.gov.cn)公告为准。

(六)聘用与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一经聘用,在朔州市人民医院服务年限至少要达到5年(含试用期)。

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拟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并协商同意调出;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人须与原单位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七)有关事项

所有涉及本次招聘人才方面的公告、成绩公布、信息发布和情况通报等均在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网(www.szscq.gov.cn)公布,请及时关注查询。

本方案由朔州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朔州市人民医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朔州市人民医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全程监督。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医院自主招聘专业人才后向区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备案,办理入编及工资手续。

(二)对招聘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提供政府人才保障性住房,其他待遇面议。

(三)招聘的所有专业人才占用差额事业编制,签订聘用合同纳入朔城区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人才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工作由朔城区纪检监察部门、朔城区人社局、朔城区卫健局监督。对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专业人才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朔州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

政策咨询:15534966488

监督电话:13303490186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专业人才工作期间的工作时间。

附件:

1.朔州市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

2.朔州市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初级专业人才岗位表

5.诚信报考承诺书

6.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7.服务基层项目人才审核表

8.同意报考证明

朔州市人民医院

2023年5月16日

原文出处:

http://www.szscq.gov.cn/scqdt/ggtz/202305/t20230516_4394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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