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07-10
除了享受正式入编后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两金”外,还享受下列优惠待遇。
一、院士、国家级人才、省部级人才
支持条件和享受待遇与学校面议。
二、具有博士学位的国内知名大学教授或已有突出业绩的副教授;具有博士学位、任职于国内重点科研机构(知名企业)的研究员或相当职务人员;毕业于最新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的大学博士或出站博士后;具备较好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海内外博士(后):(1)在Nature/Science正刊或子刊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2)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被SCI一区检索的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3)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被SCI二区/SSCI/A&HCI检索的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4)以第一作者在《中国社会科学》、《求是》上发表期刊论文;或发表本学科论文被《新华文摘》长篇转载;或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上发表3000字以上的理论文章;或在我校认定的人文社科类一级学科权威刊物上发表本学科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
1. 加入相应的教师团队;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50万元、人文社科类20万元。
2. 除按国家基本工资标准和学校绩效工资分配等办法享受工资津贴和福利待遇外,提供人才补贴75万元。
3. 提供安家补助费10万元。
4. 提供三年租房补贴每月1500元。
5. 具备条件的,可申请学校研究生导师。
三、海内外博士(后)。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期刊论文被SCI、EI、CSSCI检索(收录)2篇及以上;或排名第一的已授权发明专利2项。年龄不超过35岁。
1. 加入相应的教师团队;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30万元、人文社科类10万元。
2. 除按国家基本工资标准和学校绩效工资分配等办法享受工资津贴和福利待遇外,提供人才补贴50万元。
3. 提供安家补助费10万元。
4. 提供三年租房补贴每月1200元。
5. 具备条件的,可申请学校研究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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