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01-07
南京工程学院是江苏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全国高等学校应用型本科院校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服务特需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学校坐落在钟灵毓秀、人文荟萃的古都南京,地处国家级风景名胜方山风景区的北麓,占地面积3000亩,校舍建筑面积80余万平方米,校园湖光鹭影,风景如画。学校现有18个教育教学单位,建有智能电网产业技术研究院、智能装备产业技术研究院、康尼机电产业技术研究院、人工智能产业技术研究院、新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南京工程学院—燕山大学联合研究院和能源研究院等科研单位。全日制在校本硕生近2.5万人,教职工2000余人。
学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人才强校、开放互动、品牌特色、行业合作、文化建设”等五大战略,大力推进内涵建设,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工程大学。
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核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建筑学、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艺术学、交通运输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外国语言文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物理学、教育学等。
(一)海外应聘者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高尚,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具有博士学位,具有两年以上的全职海外科研工作经历,一般应在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于杰出和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学术造诣高深,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有较高影响因子的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本领域国际学术界具有较大影响;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4、从2019年起,海外应聘者的来校时间从当年引进放宽为近3年引进。对于当年(2019年1月1日以后)引进到我校的海外应聘者,须有连续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对于前两年(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1日期间)引进到我校的海外应聘者,须有连续2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
(二)国内应聘者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对于杰出和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主持过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研究,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为国内外同行公认,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或在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3);
(2)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
(3)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或教育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奖励;
(4)获得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或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奖励。
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进而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主持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领导或参与领导学科团队或教学团队建设;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等。
聘期为三年。江苏省特聘教授应聘人员应当全职全时来校工作,具有中国国籍的,人事关系原则上正式调入我校,具有外国国籍的,须在我校全职全时工作。对特殊人才、特殊情况,可实行柔性管理。
1、发布公告。我校拟定特聘教授招聘方案并报江苏省教育厅,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发布。
2、应聘者于2020年2月1日前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面谈等形式向我校报名,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3、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评审。学校成立由知名专家组成的同行专家评审委员会,严格按规定条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向江苏省教育厅推荐的人选。
4、江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对评审通过人选进行考察和公示,并将拟聘人选报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
5、正式聘任。学校与江苏特聘教授签订聘任合同和工作任务书。
1、三年聘期内,江苏省为江苏特聘教授提供100万元人民币/人的科研经费,特别优秀人才的经费资助标准为200万元人民币/人,我校按照江苏省的标准和要求予以1:1配套。
2、江苏特聘教授聘期内享受江苏省提供的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以及我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年薪工资、绩效奖励等待遇,具体待遇面议。
3、学校按照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政策,为江苏特聘教授提供相应的生活条件,给予安家费和购房补贴,解决子女入学、落户、出入境、居留等问题。
1、应聘者提供简历一份。
2、学校根据简历组织专家初评,通过初评人员准备以下材料:(1)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2)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3)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4)其他证明材料。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1号南京工程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211167
联系人:邵文龙 曹文波
联系电话:025-86118845,025-86118042
传真:025-86118844
电子邮箱:rsc@njit.edu.cn (请注明江苏特聘教授申报)
学校网址:http://www.nj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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