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2017年引进人才公告
地处中国长江上游地区中央直辖市重庆的西南政法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改革开放后全国首批重点大学,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教育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17年,学校着力推进“双一流”建设,诚挚邀请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
一、全职引进人才
(一)学科专业及引进数量
引进单位 | 引进学科或专业 | 人数 | 引进层次 | 联系方式 |
民商法学院 | 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 | 4 | 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职称人才或博士 | 雷老师 023-67258430 984826715@qq.com |
经济法学院 | 经济法、环境法 | 3 | 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职称人才或博士 | 杨老师 023-67258481 4493066@qq.com |
法学院 | 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刑法学、司法制度 | 6 | 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职称人才或博士 | 左老师 023-67258722 860869789@qq.com |
行政法学院 (含地方立法研究院) | 法学理论、宪法、行政法、法律史、法律逻辑学 | 7 | 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职称人才或博士 | 李老师 023-67258740 xzliyong@126.com |
地方立法研究院招聘学科或专业:法理学、宪法、行政法、立法学、经济法相关专业 | 3 | 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职称人才或博士 | 张老师 023-67258417 12357832@qq.com | |
国际法学院 | 国际法,缅甸语、越南语、印度尼西亚语等小语种专业 | 5 | 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职称人才或博士或优秀硕士。硕士须精通缅甸语、越南语、印度尼西亚语其中之1门语言。 | 申老师 023-67258545 253223119@qq.com |
管理学院 | 会计学、审计学、 统计学、经济数学 | 6 | 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职称人才或博士或优秀硕士 | 邓老师 023-67258490 xzglzp1@163.com |
经济学院 | 经济统计学、金融学、国际贸易学、国际经济学 | 6 | 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职称人才或博士 | 毛老师 023-67258092 miaw@163.com |
外语学院 | 英语语言学、翻译学、德语语言文学 | 5 | 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职称人才或博士或优秀硕士 | 明老师 023-67258506 573368650@qq.com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新闻传播学、法学、社会学、艺术学(文化产业方向、数字媒体方向) | 10 | 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职称人才或博士 | 卢老师 023-67258502 news1008@126.com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政治学、公共管理、社会学 | 6 | 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职称人才或博士 | 马老师 023-67258448 775970661@qq.com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 2 | 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职称人才或博士 | 张老师 023-67258506 434700371@qq.com |
体育部 | 体育学 | 4 | 优秀硕士 | 贾老师 023-67258362 Xnzftyb361@126.com |
人权研究院 | 法学、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 | 3 | 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职称人才或博士 | 吴老师 023-67258917 wuwencong198685@163.com |
合计 | 70 |
(二)基本条件
1.良好的师德操守和职业道德,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身心健康。
2.热爱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与良好的教学与科研水平。
(三)层次及待遇
1.引进层次
(1)第一层次: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学部委员;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做出创造性成就和重大贡献、学术声望高的海内外知名教授和学者。
(2)第二层次: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人选;国家认定的一级教授以及国内外知名大学和权威研究机构的资深教授;国家重点一级学科负责人。
(3)第三层次: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青年****”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青年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教育部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4)第四层次: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定的省级高层次特殊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5)第五层次: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级职称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需满足以下条件:获得国内外本学科排名前十位大学或海外著名大学博士学位,在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或科研院所工作,近三年主持完成或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具有丰硕的学术研究成果。
(6)第六层次:所在单位最近一次全国学科评估排名前30%以内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或科研院所副教授(法学学科)或所在单位最近一次全国学科评估排名前50%以内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或科研院所副教授(法学以外学科),年龄不超过40周岁;国内外著名高校博士或博士后出站科研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且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均为全日制性质并取得相应学位。其中,副教授、国内博士或博士后近三年发表的论文被CSSCI/SSCI/SCI/E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不少于3篇(国内应届博士与导师合著、排名第二,且无其他作者的,视为独立发表);或近三年在西南政法大学校定本学科C类及以上期刊独立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近三年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
(7)优秀硕士:硕士的选用限于会计学/审计学、外语(限于英语语言文学、翻译学和德语语言文学)、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需要的相关专业以及体育相关专业,并满足以下条件:获得本学科排名位次全国前10%的学科所在高校相关专业硕士学历学位;或获得国外著名高校相关专业的硕士学历学位(两年以上学制),并经教育部认证;本科毕业于全日制重点大学。年龄一般为30周岁及以下。
2.引进待遇
(1)第一至第四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一次性购房补贴和安家费100-300万元,科研启动费80—300万元,年薪30-120万元。具体待遇一人一议。
(2)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级职称人才
一次性购房补贴和安家费50-60万元,科研经费20-30万元。已获得博士生导师资格者按程序认定其资格;未获得博士生导师资格者,如所调入学科有博士学位授权点,且符合我校博士生导师任职条件,按程序予以认定。
(3)海外博士、高水平学科副高级职称人员
一次性购房补贴和安家费15-20万元,科研经费5-10万元。
(4)国内著名高校博士学位获得者、博士后出站人员
一次性购房补贴和安家费10-15万元。学校发展急需的优秀博士和博士后人员,待遇可适当增加。
(5)其他待遇
引进人才具有博士学位者,每人每月发放博士津贴800元。
(6)特别待遇
引进学校发展与学科建设急需的科研团队,团队负责人或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可按相应层次引进人才待遇的上限执行,团队其他成员的个人待遇可整体协商确定。夫妻双方同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人才引进条件可同时引进,按相应层次人才引进待遇的上限执行。
(四)考核及入编
凡符合引进条件的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以调入方式或考核招聘方式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优秀硕士专任教师以公开招聘方式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二、柔性引进人才
学校常年引进项目学者、讲座教授和讲席教授,待遇从优。
(一)项目学者
结合重大或重点教学、科研与协同创新项目等工作聘请短期来校工作的专家、学者或实务界专家,人数不限。
(二)讲座教授
境外知名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者,国内高水平大学或权威研究机构的教授以及相应职位者,可聘任为讲座教授,人数不限。
(三)讲席教授
符合全职引进人才中第一、二、三层次条件的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讲座教授,省级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人选以及境外著名高校或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可聘任为讲席教授,人数不限。
三、联系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联系方式
请有意加盟西南政法大学的优秀人才填写《人才引进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并提交表格中所要求资料的扫描件,以上文件打包成压缩文件以“姓名+2017年专任教师应聘+应聘学院+ ”格式命名,同时发送至学校人事处招聘邮箱(xzjszp2015@126.com)和相应学院指定电子邮箱。
(二)时间安排
全职引进人才:资料收集时间即日起到2017年4月30日18:00止。
柔性引进人才:常年引进,时间不限。
西南政法大学
2017年1月22日
相关附件:
1.西南政法大学2017年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级职称人才引进基本情况登记表
3.西南政法大学2017年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人才、国内博士、博士后及优秀硕士人才引进基本情况登记表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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