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科技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科技学院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是一所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的特色鲜明的应用型省属本科高校。学校主校区位于杭州西湖区小和山高教园区,分校区位于安吉教科文新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14个岗位共23人,其中管理岗位1人,专业技术岗位22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部分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年7月底前毕业)。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的,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留学归国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3年7月底前。各岗位原则上要求拟聘人员在2023年8月31日前均能正式入职。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按适岗优先、适当从宽的原则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和学校有关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4月24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的省属事业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该时间可能尚有较多市县事业单位委托笔试,一般不影响分头报名,但考试时间将有冲突)。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18日-4月25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4月26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3年5月18日-5月20日上网(http://zjks.rlsbt.zj.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未按百分制计分的,先进行等比例折算),并均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 暂定2023年5月21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分上下午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6月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4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浙江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栏目)发布。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先须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在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正在申请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可提供申请材料或出入境记录)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生干部证明等材料,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岗位涉及政治面貌、职称、职业资格条件的,审验相关证书或证明;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要求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有关政府机关任命文件等(其他材料可供招聘单位参考)。
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而空缺的岗位不再安排递补。
(2)面试
辅导员岗位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测评要素:仪态仪表、口头表达能力、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根据辅导员岗位工作的特殊性,对面试人员进行心理测试,作为参考。
其他岗位面试包括综合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主要内容为岗位工作综合知识,面试测评要素:仪容仪态、口头表达、沟通协调、应急管理、心理素质、专业素质、岗位匹配性(如岗位认知、适应能力、工作经验)等综合性能力和素质。
两项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各按50%计入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相关工作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正式入职。逾期不能入职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zust.edu.cn,“招聘信息”、“人员公示”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留意。
(二)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浙江科技学院校纪检监察室,0571-85070100。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五)咨询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318号浙江科技学院人事处(行政楼309室)
联系电话:宋老师 0571-85070153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业务单位直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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