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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省宁波大学海洋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

2019-04-11 10:51 来源: 宁波大学 作者: 宁波大学

一、学院简介

宁波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浙江省和宁波市共建高校,是浙江省五所首批重点建设高校之一,目前综合实力进入全国百强行列。宁波大学海洋学院始于浙江水产学院和宁波师范学院,后于2011年由原生命科学与生物工程学院更名而来,迄今已有60年历史。学院现由水产、生物与海洋科学三大学科及行政管理、科学研究中心、实验教学中心组成。2017年,学院水产学科与学校的力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组成“海洋生物技术与海洋工程”学科群,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学院有教职工126名,其中正高31名,副高36名;博导26名,硕导60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75名,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教师4名。拥有中国工程院全职院士1名,中国工程院共享院士1名,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人才1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5名,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水产类)副主任委员1名,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指委委员1名,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2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名,浙江省特级专家1名,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3名,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名,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3名,宁波市“甬江学者”特聘教授2名。

海洋学院现拥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3个学士学位专业,其中水产养殖专业2007年获批为国家特色建设专业点。拥有“水产养殖”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拥有“水产养殖”1个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水产学科连续4年学科竞争力排名全国前三。

海洋学院现拥有生物芯片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宁波分中心、“海洋生物技术与工程”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全国科技兴海技术转移宁波中心、应用海洋生物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浙江海洋高效健康养殖协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等11个学科平台。学院大力支持并积极引导全院师生开展创新工作,连续多年频频取得佳绩,多项科研成果在地方企业得到产业化应用和推广,创造直接经济效益超十亿元。

今天的海洋学院,正紧紧抓住海洋经济发展的契机,大力发展涉海学科与专业。为满足学院发展需求,现面向海内外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包括院士、长江学者、杰青、优青、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优秀博士、师资博士后等,并享有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各类补贴等,待遇优厚。如果您有志成为涉海领域专家,我们诚邀您的加入!

二、人才引进类型、要求和待遇

(一)学术领军人才

1.学术领军人才(A1类)

(1) 院士;

(2)中国工程院院士;

(3)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带头人;

(5)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2.学术领军人才(A2类)

(1)国家“****”入选者(创新人才长期、外专千人项目);

(2)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

(3)“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5)国家级教学名师;

(6)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7)浙江省特级专家;

(8)浙江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

(9)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3.根据相应的学术地位和成就,下列人才可申请学术领军人才(A2类)职位:

(1)国家自然科学奖获得者(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排名第一);

(2)国家技术发明奖获得者(特等奖、一等奖排名第一);

(3)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特等奖、一等奖排名第一);

4.学术领军人才(A3类)

(1)国家“青年****”入选者(简称“****”);

(2)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简称“青拔”);

(3)“长江学者”青年学者(简称“青长”);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简称“优青”);

(5) “百人计划”入选者;

(6)浙江省“****”入选者;

(7)浙江省“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创业千人除外);

(8)省级教学名师;

(9)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

(10)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5.根据相应的学术地位和成就,下列人才可申请学术领军人才(A3类)职位:

(1)国家自然科学奖获得者(二等奖排名第二);

(2)国家技术发明奖获得者(一等奖排名第二,二等奖排名第一);

(3)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一等奖排名第二,二等奖排名第一);

(4)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第一);

6.积极面向海外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应聘者为海外学者,下列人才可申请学术领军人才职位:

(1)海外著名大学担任杰出教授或讲席教授职位,可申请学术领军人才(A1类)职位;

(2)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具有终身聘任职位(Tenure-track)相当于正教授(海外著名大学的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可放宽至副教授),可申请学术领军人才(A2类)职位;

(3)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具有终身聘任职位相当于副教授(海外著名大学的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可放宽至助理教授),可申请学术领军人才(A3类)职位。

7.应聘者学术业绩特别突出,在Nature、Science等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或在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方面业绩特别突出者,不受上述条款限制,可申请学术领军人才(A2或A3类)职位。

8.学校倡导“按需引才”,学术领军人才应聚焦重点发展学科,鼓励学术领军人才组建团队,并给予特定的引进政策,探索团队考核机制。

9.学术领军人才引进可不受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资历等条件限制。

学术领军人才除事业编制薪酬待遇之外,A1类人才待遇,一事一议;A2类人才提供不少于300万的安家费,以及不少于50万年津贴或80万元年薪,科研启动费不少于400万元;A3类人才提供不少于200万元安家费,以及不少于30万元年津贴或60万元年薪,不少于200万元科研启动费。

(二)学术带头人

1.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博士学位。一般应具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重点研究机构(指 、中国社会科学院等研究机构,下同)学习或工作经历,在国内外相关学科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学术组织管理能力,能统领现有学术队伍开展高层次的学科建设工作和学术活动;

3.近5年内,主持国家级重点项目(B类)1项,或国家级C类项目2项;或累计获得500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或成果转让经费累计250万以上;或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1项;

4.近5年内,发表SCI收录期刊论文5篇(其中SCI二区以上期刊或Top期刊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或SCI一区收录期刊论文3篇;

5.积极面向海外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应聘者为海外学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学术带头人职位:

(1)具有海外优秀高校相当于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

(2)拥有海外知名高校的博士学位,近5年内,发表SCI一区收录期刊论文或Top期刊学术论文6篇;

6.若应聘者学术业绩突出,在Nature子刊、Cell、PNAS等高水平期刊发表论文,或在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方面业绩突出者,不受上述3、4、5条款限制,可申请学术带头人职位。

学术带头人除事业编制薪酬待遇之外,学校提供150万元安家费;科研启动费100万元;提供海外应聘者30万元年薪。

(三)学术骨干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3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后经历。

3.近5年内,主持国家级C类项目1项和省部级C类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C类项目1项且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1项;或累计获得300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或成果转让经费累计150万以上;

4.近5年内,发表SCI收录期刊论文5篇(其中SCI二区以上或Top期刊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或SCI一区收录期刊论文2篇;

5.积极面向海外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应聘者为海外学者,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学术骨干职位:

(1)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连续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应在海外从事教学或研究工作连续3年以上;

(2)近5年内,发表SCI二区收录期刊论文或Top期刊学术论文4篇。

6.若应聘者学术业绩突出,有4篇以上SCI一区收录期刊论文等,或在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方面具有较好业绩,可不受上述3、4、5条款限制,可申请学术骨干职位。

学术骨干除事业编制薪酬待遇之外,学校提供安家费60万元,完成聘期任务奖励40万元;科研启动费50万元;提供海外应聘者

25万元年薪。

(四)优秀博士(D1)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具有博士学位;

3.近3年内,发表SCI收录期刊论文2篇(其中工学类可最多可用1篇EI收录期刊学术论文替代1篇SCI收录期刊论文),或发表SCI一区收录期刊论文1篇。

优秀博士除事业编制薪酬待遇之外,首聘期3年内,学校每年提供安家费6万元,优秀完成聘期任务奖励57万元,合格完成首聘期任务奖励42万元;科研启动费10万元。

(六)师资博士后

在宁波大学从事师资博士后期间,参照新教师进行管理。按不低于“优秀博士”的标准引进、享受工资福利待遇,科研启动费2万元;出站留校工作并完成聘期任务者,除享受省、市安家补助23万元外,学校再提供安家费50或60万元,科研启动费3万元。租房补贴4.5万元(若自行解决周转住房者)或1万元(若租住学校周转房者)。

备注:

1.学术骨干、优秀博士、师资博士后一般应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重点研究机构毕业的博士;或博士毕业学科国内排名为前10%;或海外优秀高校或研究机构培养的博士。

2.学术论文一般要求为期刊论文(除计算机类可采用CCF推荐的B类以上会议论文替代同级别期刊论文外),SCI分区参照 文献情报中心标准并按大类分区,Top期刊学术论文参照 文献情报中心标准(含高被引论文和热点论文)。

3.教研科研成果奖、论文、专著、专利等均应为第一完成人或第一作者(不包括共同第一作者,对于领军人才和学术带头人包括第一通信作者)。

4.海外著名大学是指国际公认的四大世界大学排名近期同时且至少有两个排名榜排前100名大学;海外知名高校是指国际公认的四大世界大学排名榜近期且至少有两个排名榜同时排前200名大学;海外优秀高校是指国际公认的四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且任一排名榜排前500名大学。

四大世界大学排名榜指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QS)、《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HigherEducation)发布的THE世界大学排名(THE)、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发布的世界大学排名(USNewsRanking)。

三、报名及联系方式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宁波大学招聘系统(http://zhaopin.nbu.edu.cn/),进入“立即注册”,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

2.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保税区七星南路169号宁波大学海洋学院竺银康楼324室。

3.联系方式:

(1)校人事处联系电话:0574-87600494;联系人:伊老师;邮箱:rsc@nbu.edu.cn。

(2)海洋学院联系电话:0574-87600551。

联系人:尹老师;邮箱:yinzhihui@nbu.edu.cn。

原文出处:

http://haiyang.nbu.edu.cn/info/1047/46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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