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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2020年诚邀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杰出教授、“双龙学者”特聘教授)与优秀青年博士加盟

2020-03-26 09:32 来源: 浙江师范大学 作者: liuxuehr

现诚邀广大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杰出教授、“双龙学者”特聘教授)与优秀青年博士加盟我校。所有引进人才,在首聘期内达到一定的教学科研目标,金华校区可以获赠一定面积的住房,杭州校区可以获赠丰厚安家费。期待与各位优秀人才一起逐梦一流!

一、全力打造人才沃土

学校秉承“砺学砺行、维实维新”校训精神,统筹推进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以浙江省重点高校建设为契机,按“精教育、强人文、特理工、优交叉”的思路,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推进学科造峰,重点培育和形成了一批高水平的优势学科、特色学科和重点研究领域,是各类优秀人才大展身手的良好舞台。

(一)事业平台优势。学校经过六十余年的艰苦奋斗,已在一系列学科领域崭露头角,学科建设成效显著。学校拥有20个省一流学科,并列省属高校之首。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10个学科获评B级以上,列浙江省属高校前列。学校拥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34个,教师队伍中不乏中科院院士等高层次人才,仅本校培养的长江学者就有5人。学校学科建设目前已进入稳健发展阶段,优秀人才加盟我校,达到研究生导师条件的优秀青年博士在入职当年或次年可招收研究生,学科的硬件、软件及团队力量可以迅速形成合力。

(二)生活保障优势。学校根据政策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和安家费,特别是能够提供住房、周转公寓,学校生活社区配套完善,能尽快实现安居乐业;学校拥有自幼儿园至高中段全系列优质附属学校,全力协助子女入园、入学,并在入境、落户、配偶工作安置医疗保健等方面,积极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帮助优秀人才尽快融入环境。

(三)工作环境优势。学校是近十年来我国进步最快的高校之一,学校处于特色鲜明一流大学建设的关键时期,充满朝气与活力。教师学缘多样开放。学校为优秀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费;在团队建设、研究生招生、重大科研项目申请、奖项申报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提供良好的办公和实验条件,帮助组建或融入科研团队,根据需要配备科研助手,并视个人及团队建设发展需要后续追加支持。发展就是机遇,优秀人才加盟我校,具有良好的自我实现空间。

(四)地理区位优势。学校本部位于长三角区域的金华市,是浙江省地理中心,拥有高铁枢纽与机场,处于上海两小时经济圈之内,高铁通勤时间距上海1.5小时,距杭州为45分钟;学校在杭州设有文二路校区与萧山校区。在日常出行、学术交流方面,学校具有便捷的区位优势。

(五)文化氛围优势。金华是浙学发源地,风物清嘉、风俗淳厚,是有名的山水宜居之城、休闲养心之地、健康饮食之都。学校重视协调发展,强调人文关怀。精心建设教工餐厅,构建交流场所。定期组织健康体检与休闲疗养,工会娱乐活动有声有色。优秀人才加盟我校,在安心工作之余,也能拥有心灵栖居的家园。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浙江师范大学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学风正派,有良好的师德风范;在本学科领域做出系统性、原创性的学术成就和重大贡献,并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学术声望和影响,同时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学科研中贡献突出;身体健康,能开展正常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工作。

根据拟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教学科研水平分为杰出教授、双龙学者两大类。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各类人才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杰出教授

A类:全职来校的 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外专项目)、“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带头人、国家科技三大奖获得者(排名第一)以及海内外具有与上述人才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学者。

B类: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项目)、“长江学者”青年项目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以及海内外具有与上述人才相当学术水平的学者。

C类: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百人计划”入选者、浙江省“万人计划”、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以及海内外具有与上述人才相当学术水平的学者。

(二)双龙学者

符合浙江师范大学“双龙学者”特聘教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外省省级人才引进纳入双龙学者统筹考虑)。

1.年龄、职称要求:自然科学类年龄一般要求45周岁以下,人文社科类一般要求50周岁以下;应聘者一般应具有正高职称,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2年以上国外学习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

2.业绩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排前三名),或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前两名),或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排名第一)。

(2)理工科学者在近六年(自申报当年前推)主持2项及以上国家级一般项目或者主持国家级一般项目1项和省重大、重点项目1项,并取得以下业绩之一:在本学科公认的一流学术期刊发表系列论文(提供6篇代表作),成果原创性强、影响力大;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成果,能有效解决生产实践中关键技术问题,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产业化应用效果明显;成果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排名第一);主编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或课程1门。

(3)人文社会科学类学者主持2项及以上国家级一般项目或者主持国家级一般项目1项和省重大重点项目1项,并于近六年取得以下业绩之一:科研业绩计分200分及以上科研成果3项;入选全国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专著1部;成果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排名第一);主编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或课程1门。

(4)首次回国工作的国外应聘者需提供成果原创性强、影响力大的代表作,其中自然科学类8篇,人文社会科学类4篇。

附表一: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表(服务期10年,首聘期5年)

人才类别 住房、安家费 科研工作经费 薪酬
杰出教授A类 完成目标任务赠送120平米住房一套,安家费、科研工作经费和薪酬面议。
杰出教授B类 完成目标任务赠送120平米住房一套、提供安家费40万元。 人文社科:≥50万 理 科:≥100万 工 科:≥150万 ≥60万/年
杰出教授C类 完成目标任务赠送120平米住房一套、提供安家费20万元。 人文社科:≥30万 理 科:≥60万 工 科:≥80万 ≥40万/年
备注 目标任务根据学校需要,由双方协商签订合同确定。

附表二: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表(服务期10年,首聘期4年)

人才类别 目标任务 基础性待遇 绩效型待遇
双龙学者 理工科目标任务(项目与其他科研业绩同时具备) 1.项目:新主持国家级项目(科研业绩计分1000分及以上)1项;2.其他科研业绩:总分1100分(单项100分及以上的科研成果用于计分,其中单项200分及以上4项)。 1.赠送100平米住房(本聘期和下个四年均完成双龙目标任务); 2. 赠送80平米住房(本聘期或者下个四年完成目标任务); 3.年薪30万元(税前); 4.科研启动费20万; 5.协助解决配偶工作。 完成本聘期目标任务,提供安家费20万元。
文科目标任务(项目与其他科研业绩同时具备) 1.项目:新主持国家项目(科研业绩计分1000分及以上)1项;2.其他科研业绩:总分600分(单项100分及以上的科研成果用于计分,其中单项200分及以上1项)。 1.赠送100平米住房(本聘期和下个四年均完成双龙目标任务); 2. 赠送80平米住房(本聘期或者下个四年完成目标任务); 3.年薪30万元(税前); 4.科研启动费15万; 5.协助解决配偶工作。 完成本聘期目标任务,提供安家费20万元。
备注 1.海外直接引进的高水平博士可不受双龙入选条件的限制,但是在目标任务中需要增加一项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杰青)项目,或增加累计科研业绩计分800分的科研成果; 2.房产超出部分面积按照房屋过户时前一个月的市场评估价由乙方缴纳; 3.如果引进人才连续两个四年均未完成目标任务,甲方不赠送房产面积(无住房可选或本人自愿不选房时,不享受同等价值的货币)。

(三)相关说明

1.科研计分规则参照标准为:国家级一般(青年)项目1000分,省部级重点项目400分,一般项目200分;顶级期刊论文300分,权威期刊论文200分,一级期刊论文100分。

2.有一年以上国外学习、工作经历的博士可增加10万元科研启动费。

3.所有目标任务都必须以浙江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第一作者(第一完成人/主持人)或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完成。

4.住房待遇仅限金华校区。杭州校区安家费待遇采取一人一议办法执行。

5.住房数量以学校能提供的现房数量为限,无住房可选或本人自愿不选房时,学校提供对应住房赠送面积同等价值的货币(按照学校公布的当年住房销售基准价计算)。

6.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在公示结束的一年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入职手续者,将视为放弃岗位,不予录用。

(四)服务期

1.所有享受安家待遇的引进人才均有十年服务期。

2.服务期未满离职的高层次人才,或者连续两个四年均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双龙学者,已选学校住房的,若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可退回住房;若已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需按照考核完成前一个月的市场评估价全额购买该套住房;若享受住房赠送面积同等价值货币补贴的,全额退回。安家费全额退回。科研启动费退回剩余部分。

本政策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三、青年博士引进政策

(一)引进对象:国内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毕业的青年博士(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引进待遇:学校对青年人才实行分类(分为A类、B类、C类)奖励政策,鼓励人才创新争先。

1. 住房:完成A类目标任务者,提供住房一套,其中赠送面积80平米;完成B类目标任务者,提供住房一套,其中赠送面积50平米。

2.过渡房:学校可提供一定数量的60平方米左右房子供过渡居住,选完为止,租期和租金按照学校过渡性住房周转管理办法执行。

3.科研启动费:青年博士来校正式签约报到后,学校一次性提供(人文社科5万元、理工科10万元)科研启动费。

4.职称:正式报到博士均享受讲师职称,博士后可享受讲师八级岗位,特别优秀者可以聘为青年副教授/教授。

5.研究生招生:达到研究生导师条件的优秀青年博士在入职当年或次年可招收研究生。

6.薪酬特殊说明:高峰学科提供18万元年薪(含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各类津贴的总量,以及个人应需缴纳的五险一金) ,首聘期结束后,待遇按照校内教工发放形式、标准执行。

7.首聘期制度及房产/安家费待遇:

(1)2020年引进博士实行4年首聘期制度。

(2)首聘期内完成绩效性任务要求(科研业绩计分要求)及提供相关房产/安家待遇(见附表)。

附表一:A类目标绩效性任务及相关房产/安家待遇

类别 文科 理工科
教学科研并重型 科研为主型 教学科研并重型 科研为主型
目标任务(项目与其他科研业绩同时具备) 1.项目:新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单项1000分);
2.其他科研业绩:总分400分(单项100分及以上的教学、科研成果用于计分,教学类项目只限1项)。
1.项目:新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单项1000分);
2.其他科研业绩:总分500分(单项100分及以上的科研成果用于计分)。
1.项目:新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单项1000分);2.其他科研业绩:总分600分(单项100分及以上的教学、科研成果用于计分,教学类项目只限1项)。 1.项目:新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单项1000分);2.其他科研业绩:总分900分(单项100分及以上的科研成果用于计分)。
备注 体育、外国语言文学、艺术类博士,获得国家级项目即完成本目标任务。
金华校区安家待遇 报到时提供3万元安家费;完成本目标任务者,提供住房一套,其中赠送面积80平米,房产超出部分面积按照房屋过户时前一个月的市场评估价购买。
杭州校区安家待遇 完成本目标任务者,提供安家费80万元(其中报到时一次性发放35万元),不赠送住房。

附表二:B类目标绩效性任务及相关房产/安家待遇

类别 文科 理工科
教学科研并重型 科研为主型 教学科研并重型 科研为主型
目标任务(项目与其他科研业绩同时具备) 1.项目:新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单项200分及以上);
2.其他科研业绩:总分200分(单项100分及以上的教学、科研成果用于计分,教学类项目只限1项)。
1.项目:新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单项200分及以上);
2.其他科研业绩:总分300分(单项100分及以上的科研成果用于计分)。
1.项目:新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单项200分及以上);2.其他科研业绩:总分400分(单项100分及以上的教学、科研成果用于计分,教学类项目只限1项)。 1.项目:新主持省部重点项目1项(单项400分);2.其他科研业绩:总分500分(单项100分及以上的科研成果用于计分)。
备注 体育、外国语言文学、艺术类博士,获得省部级项目即完成本目标任务;其他类获得国家级项目即算完成本目标任务。
金华校区安家待遇 报到时提供3万元安家费;完成本目标任务者,提供住房一套,其中赠送面积50平米,房产超出部分面积按照房屋过户时前一个月的市场评估价购买。
杭州校区安家待遇 完成本目标任务者,提供安家费50万元(其中报到时一次性发放35万元),不赠送住房。

附表三:C类要求及安家待遇

1.引进人才完成目标任务低于附表二要求的,本聘期结束时,我校提供35万元安家费(金华校区含报到时提供的3万元安家费,杭州校区含报到时一次性发放的35万元)。
2. 已选学校住房的,若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可退回住房;若已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需按照考核期满前一个月的市场评估价全额购买该套住房。

(三)相关说明

1.科研计分规则参照标准为:国家级一般(青年)项目1000分,省部级重点项目400分,一般项目200分;顶级期刊论文300分,权威期刊论文200分,一级期刊论文100分。

2.有一年以上国外学习、工作经历的博士可增加10万元科研启动费。

3.所有目标任务都必须以浙江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第一作者(第一完成人/主持人)或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完成。

4.住房与过渡房待遇仅限金华校区。

5.住房数量以学校能提供的现房数量为限,无住房可选或本人自愿不选房时,学校在报到时一次性发放35万元安家费,首聘期考核结束后补足对应的A类80平方米、B类50平方米住房赠送面积同等价值的货币(按照学校公布的当年住房销售基准价计算)。

6.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在公示结束的一年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入职手续者,将视为放弃岗位,不予录用。

(四)服务期

1.所有享受安家待遇的引进人才均有十年服务期。

2.服务期未满离职并已选学校住房的,若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可退回住房;若已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需按照离职前一个月的市场评估价全额购买该套住房;若享受住房赠送面积同等价值货币补贴的,全额退回。安家费全额退回。科研启动费退回剩余部分。

本政策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zhaopin@zjnu.edu.cn)直接报名。(海归留学人才招聘求职,就上 liuxuehr.com,投递简历时请注明信息来自: -liuxuehr.com)

(二)报名材料:报名表(见附件)。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邮编:321004)

咨询电话:0579-82282441(陈老师、姜老师)

电子信箱:zhaopin@zjnu.edu.cn

监督电话:0579-82282319(校纪委办、监察处)

附件:

浙江师范大学2020应聘报名表.doc

浙江师范大学2020年专任教师岗位目录.xlsx

原文出处:

http://rsc.zjnu.edu.cn/2020/0325/c7374a317869/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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