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2024年招聘博士人才公告
四川文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始建于1981年,立足川东(达州市)培养化学、化工和环保等领域人才,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经过四十多年发展,化学化工学院已成为四川文理学院师资力量较强、办学规模较大的学院之一。学院现设有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应用化学、水质科学与技术5个本科专业,其中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和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水质科学与技术专业西南唯一。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建设学科。现有在校本科生1200余人。学院坚持“四圆同心”办学思路和“四化一体”人才培养模式,以“强基础、重应用、善创新、明思辨”为目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四十余年来,学院已为社会培养了5000余名合格大学生。近年来,学院毕业生考上硕士研究生比例稳居全校之首。荣获省教学成果奖2项,省科技进步奖等奖项8项。承担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建设项目、省级教改项目等质量工程项目20余项。建有省校级一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精品课程等10门。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科技厅等各级科研项目100余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00余篇,SCI、EI收录200余篇,获专利授权30余件。现公开招聘博士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面向国内外招聘博士研究生人员,且同时符合《四川文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2024年考核招聘博士人才需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以下几类(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
1.顶尖人才(A0)
按照《四川文理学院塔石人才工程实施意见(试行)》入选条件,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进行。
2.领军人才(A1)
按照《四川文理学院塔石人才工程实施意见(试行)》入选条件执行,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进行。
3.拔尖人才(A2)
主要包括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第1);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第1);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第1);省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级教学名师;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创新领军项目入选者;近五年取得项目类A1级1项或A2级2项(成果类A1级4项或A2级6项)及以上人员;其他国内外相当层次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4.骨干人才(B)
主要包括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获得者(排名第1);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第1);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获得者(排名第1);省级优秀专家或中青年专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近五年取得项目类A2级1项或B1级2项及以上人员(成果类A1级2项或A2级4项);其他国内外相当层次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5.后备人才(C1)
主要包括业内公认的(上一年度上海交通大学ARWU世界大学排行榜)全球排名前100的高校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出站人员;上一年度最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且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评级为B+及以上的学科取得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前三);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近五年取得项目类B1级1项或B2级2项(论文类B级2项)及以上人员;具有硕士点的高校所评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6.后备人才(C2)
主要包括业内公认的(上一年度上海交通大学ARWU世界大学排行榜)全球排名前200的国(境)外大学取得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人员;上一年度最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取得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人员;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五);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前五);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近五年取得项目类B2级1项(论文类B级1项)及以上人员;具有硕士点的高校所评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7.青年人才(D)
主要包括在国内大学或科研院所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或在业内公认的(软科全球排名1000名以内)国(境)外大学取得博士学位人员。艺术类国(境)外院校由学校学术委员会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后择优引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境外留学人员需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和材料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
顶尖人才(A0)、领军人才(A1)和拔尖人才(A2),所学专业或从事专业符合学校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建设等需要,不受引才岗位学科专业和数量限制,常年开展招聘。
(二)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将以下材料电子档压缩打包后发送至四川文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招聘邮箱,报名材料和邮件标题为:应聘单位+学历学位/职称+专业+姓名+ 。(例: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研究生/讲师+化学+张三+ )。
1.《四川文理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附件2),按填表说明和注意事项认真、如实、准确填写表中各项内容。
2.《报考信息登记表》(附件3).
3.身份证扫描件。
4.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扫描件)和公开发表的代表作扫描件。
5.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扫描件;
6.其他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等)。
7.艺术类专业报考者还须提供本人在校或工作期间创作(设计)的代表性作品集(或作品电子文档)。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交报名材料后,学校相关部门和学院结合结合本单位发展与学科建设需求对应聘人员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科研成果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通过后启动正式考核工作。
四、考核
顶尖人才(A0)、领军人才(A1)和拔尖人才(A2)开通绿色通道引进,其余人才考核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等方式分批进行,考核方式为面试。应聘教学科研岗的博士研究生采用个人陈述和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教师职业道德、语言表达、教学能力、科研能力以及专业知识运用等方面的能力。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核成绩,由四川文理学院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文理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由四川文理学院人事处单独电话通知,请报告者保持电话通畅。
六、心理测评、综合考核、考察环节
四川文理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包含政治审查和准入查询),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七、审批、体检、公示与聘用
通过学校考核、体检、心理测评、综合考核(包含政治审查和准入查询)等环节,由四川文理学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并按相关规定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四川文理学院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四川文理学院通知报送有关材料的时间和地点,经最终审核通过的拟聘人员由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同意后,由人事处通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聘用形式及引进待遇
(一)聘任方式
1.编外年薪制聘任。拔尖人才(A2)、骨干人才(B)、后备人才(C1和C2)和青年人才(D)引进方式为全职引进,按照工作任务考核,实行年薪制聘任并提供配套待遇。在两个聘期结束且考核合格可转入长期教职岗位,符合公招公告相关条件且通过公开考核招聘的可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2.编内聘用管理。后备人才(C1)及以上引进人才符合本公告相关条件,并经公开考核招聘者可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待遇按《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川文理委[2019]84号)和《2022年引才待遇及激励措施补充办法》(川文理[2022]40号)执行。
(二)编外年薪制引进待遇
1.顶尖人才(A0)、领军人才(A1):待遇面议。
2.拔尖人才(A2):提供安家费60万元;提供税前年薪50-6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科类100万元、社科类30万元;提供学术假期3个月。
3.骨干人才(B):提供安家费60万元;提供税前年薪40-5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科类70万元、社科类20万元;提供学术假期3个月。
4.后备人才(C1):提供安家费60万元;提供税前年薪25-3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科类30万元、社科类15万元;提供学术假期3个月。
5.后备人才(C2):提供安家费60万元;提供税前年薪23-25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科类25万元、社科类12万元;提供学术假期3个月。
6.青年人才(D):提供安家费60万元;提供税前年薪20-23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科类20万元、社科类10万元;提供学术假期3个月。
C1及以上人才可协助解决配偶工作。
九、工作职责和任务
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职责和任务参照《四川文理学院塔石人才工程实施意见(试行)》(川文理委[2023]58号)和《四川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川文理委[2019]84号)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学校在引才工作过程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特别提示
(一)本公告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文理学院在学校官网进行公告。
(二)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老师15228031366、向老师15882943209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南滨路406号四川文理学院南坝校区弘和楼308,邮编:635000
邮箱:hxhgxy999@126.com
原文出处:
https://hgxy.sasu.edu.cn/info/1009/41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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