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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1-11-10 08:27 来源: 济南大学 作者: liuxuehr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济南大学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综合性大学、山东省重点建设大学、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冲一流”建设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现设23个学院,建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8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类别。学校每年本科招生专业80个左右,学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10个门类。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国际学生38000余人。

学校拥有山东省重点学科17个、省一流建设学科5个、省高峰学科1个、省优势特色学科3个、省高水平培育学科1个,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7个学科进入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行榜。建有包括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引智基地、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国家专利导航项目研究和推广中心、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在内的省部级以上研究平台57个。

近年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973计划”、“863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研课题637项,省部级项目1364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269项,其中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三等奖5项,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1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2830项。学术论文被SCI、EI、SSCI、CSSCI收录9879篇,出版专著、译著和教材270余部。主办《中国粉体技术》、《济南大学学报》等2种学术期刊。

奋进中的济南大学正聚集人才,建设创新高地,现面向海内外延揽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竭诚欢迎海内外英才加盟我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济南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7名,中级岗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5.应聘辅导员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应聘其他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济南大学网站(http://www.ujn.edu.cn)、济南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ujn.edu.cn)、济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p.ujn.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1日8:00-11月19日17:00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进入济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p.ujn.edu.cn),登录人才招聘系统进行应聘报名,具体操作请进入人才招聘网站后查看应聘人员须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报名材料

应聘辅导员岗位需将相关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包括: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至A4纸上,以图片格式传);

(2)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及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模板详见附件2);

(3)已取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证和学位证;

应聘教师岗位及其他岗位需将相关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包括: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至A4纸上,以图片格式传);

(2)已取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证和学位证;

(3)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需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模板详见附件2);

(4)对运动员等级有要求的岗位,将证书上传至职业资格(技术等级)证书栏;

(5)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需上传研究方向证明材料(需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6)对职业资格证书或行业认证证书有要求的需要提供相应的证书;对专业技术职务有要求的岗位需要提供相应级别的职称证书。

海外留学人员应聘,需上传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位认证的人员,允许承诺后报名考试,并应于面试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

(三)资格审查

1.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11月11日8:00-11月21日17:00。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人才招聘系统,关注系统初审结果,如需补充材料,请在结果反馈后的2天内补充提交,过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包括:

(1)有本人签名的《济南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需在报名系统中打印);

(2)辅导员岗位需提交中共党员证明材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材料原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承诺能够在考察体检环节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

(6)对运动员等级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交等级证书复印件;

(7)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需提交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原件;

(8)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提交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查实后取消其报名及录用资格。

本次招聘资格审核、缴费、打印准考证时间及注意事项等相关通知,通过济南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ujn.edu.cn)、济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p.ujn.edu.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心理测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与应聘岗位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陈述、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

教师岗位及其他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答辩(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心理测试

入围面试人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采取线上测评方式,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不记入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具体笔试、面试、心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济南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ujn.edu.cn)、济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p.ujn.edu.cn)公布。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重点走访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

体检按规定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排名由前到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大学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济南大学人力资源处田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767192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相关证明模板

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济南大学

2021年11月9日

原文出处:

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111/e69cdd91-be68-4f9d-89aa-cc68af7d08b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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