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2023年非专任教师岗位招聘启事
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启动非专任教师岗位公开招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一)学历学位要求
应聘人员应为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毕业生及初次就业的海外院校留学归国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个别岗位因工作需要,接受本科学历人员报名,具体要求从岗位要求。
(二)年龄要求
2023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一般应为25周岁及以下(199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2023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一般应为29周岁及以下(1993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应聘人员的本科学制为5年的,年龄要求顺延1年。曾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从事辅导员工作两年及以上或参加国家项目(研究生支教团等)的人员,在应聘相关岗位时年龄要求可相应顺延。
应聘岗位对学历、工作经验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年龄要求从岗位要求。
(三)外语水平要求
应聘人员的外语水平应达到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或小语种四级及以上。在国(境)外高校学习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可提供其他外语水平证明。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其他资格条件等详见《东北大学2023年度非专任教师岗位招聘需求信息表》(附件)。
专业代码参照目录为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学校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线上报名方式。“东北大学招聘系统”(http://zhaopin.neu.edu.cn)将于2023年6月12日至6月20日期间全天开放,请应聘人员务必在系统开放时段内注册登录并完成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申报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择优推荐进入考试考核环节的人选。应聘人员可于6月28日12:00至6月29日24:00登陆招聘系统,查询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的结果。进入考试考核环节的人员须在系统中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采用笔试、面试、实操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对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和专业知识技能进行考查。如个别岗位进入考试考核环节的人数未能满足差额选拔的最低比例要求,则学校将合并相近岗位进行招聘。对于无法合并或合并后仍未能满足差额选拔最低比例要求的岗位,将取消本次招聘。
考试考核环节计划于7月初进行,具体安排请密切关注“东北大学人事处”网站和“东北大学招聘系统”有关通知。
(四)公示与聘用
学校根据考试考核结果例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东北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且思想政治表现考察、档案审核、体检未发现影响招聘资格相关问题的,由学校人事部门正式发出入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四、相关说明
(一)新聘人员为学校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订立聘用合同。首次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的续订、变更及考核管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应聘报名的海外院校留学归国人员,须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且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首次办理就业派遣的有关要求。
(三)拟聘人员应在学制内正常毕业,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规定时限内来校办理报到入职手续。拟聘人员已毕业的,应当自收到入职通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来校办理入职;尚未毕业的,应当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之日起的一个月内来校办理入职。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入职或无法提供办理入职所需必要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与学校在职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须在填报“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时如实写明,不得瞒报漏报,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五)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有效报名材料或材料内容不全、与要求不符的,学校将不予受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学校将取消其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东北大学公开招聘信息统一在“东北大学人事处”网站发布,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报名费及任何考试费用。请应聘人员注意辨别真伪,切勿上当受骗。
五、联系方式
应聘相关问题可咨询学校人事处,联系人:时老师、栾老师,联系电话:024-83687385/83687383(工作日8:00-12:00、14:00-17:00),电子邮箱:rsk@mail.neu.edu.cn(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 ”)。
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电话、信函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024- 83675166,邮箱:jiwei@mail.neu.edu.cn。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原文出处:
http://rsc.neu.edu.cn/2023/0601/c3972a231165/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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