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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师范学院2017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2017-07-28 14:37 来源: 盐城师范学院 作者: liuxuehr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三)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等资格条件(见附件1);应届毕业生应于201712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对象要求: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197711日以后出生)。

(七)应聘人员备案前须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外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1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本公告为长期招聘公告。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于公告发布10工作日后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时间为20171231日。学校人事处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于每季度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和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77319:00-20171230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781日起至20171231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或节假日时间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我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组织及程序

(一)考核组织

考核之前,拟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资格报名材料原件(身份证、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复印件,由学校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考核程序

1.考核分两轮进行,包括教学试讲、面试两个环节。

1)教学试讲:根据招聘的岗位,确定一门核心课程试讲(具体内容另行通知),采用说课的方式,试讲成绩当场公布,教学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教学试讲成绩×50% +面试成绩×50%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还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顺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盐城师范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8年。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8233960 0515-88233051

0515-88258051 0515-88233050

联系人: 殷老师姜老师甘老师周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师范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监督电话:0515-88212210

联系人:吴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6075

附件:盐城师范学院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2017.7.26).xls

盐城师范学院

2017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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