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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工程技术学院2025年度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

2025-04-17 07:33 来源: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 作者: liuxuehr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成立于1980年,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目前有工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文学、教育学6个学科门类,本科专业40个。结合学校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81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指导下,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学校纪委监察部门监督实施。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书记、校长任组长,副校级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应聘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职称、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学校相关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应聘教授、副教授岗位人员需具备本科院校教授、副教授职称,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应聘思政课教师岗位者应是中共党员;

5.具有正常履职所具备的身心条件;

6.其他条件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应聘者不得应聘有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有违反师德师风情形者;

7.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者。

四、招聘类别

(一)学术领军人才

两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二)学科带头人

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专业技术人才、“中原英才计划——中原领军人才”、省级特聘教授、省级科技创新杰出青年、河南省优秀专家、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主任、工程实验室主任、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三)博士研究生

1.A类博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承担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

(2)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人员发表的期刊论文被SCI二区以上收录4篇(须包含一区2篇,其中一区top1篇);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人员在CSSCI发表学术论文或发表的期刊论文被SSCI、A&HCI收录或《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4篇;

(3)省部级一等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限前3名)、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限第1名)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国家级限前3名,省部级特等奖限前2名、一等奖限第1名)的主要完成人;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限第1发明人)以上,实现技术收入累计到账经费50万元以上;

(5)主持横向科研项目1项以上,实现技术收入累计到账经费100万元以上,项目已通过验收。

2.B类博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完成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教研项目);

(2)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人员发表的期刊论文被SCI二区以上收录2篇(其中一区1篇)或SCI收录4篇;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人员在CSSCI发表学术论文或发表的期刊论文被SSCI、A&HCI收录或《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2篇,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

(3)省部级二等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限前5名、二等奖限前3名)、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限前3名、二等奖限第1名)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以上奖励(特等奖限前3名、一等奖限前2名)的主要完成人;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限第1发明人)以上,实现技术收入累计到账经费30万元以上;

(5)主持横向科研项目1项以上,实现技术收入累计到账经费50万元以上,项目已通过验收。

3.C类博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教研项目);

(2)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人员发表的期刊论文被SCI收录2篇;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人员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3)省部级二等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限前5名)、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限前3名)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以上奖励(一等奖限前3名)的主要完成人;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限第1发明人)以上,实现技术收入累计到账经费15万元以上;

(5)主持横向科研项目1项以上,实现技术收入累计到账经费20万元以上,项目已通过验收。

4.D类博士:

发表一定数量的本专业学术论文,科研能力较强。

(四)高级职称教师

具有本科院校教授或副教授职称,且应聘专业须与职称专业一致。

第一学历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本科、硕士、博士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博士或职称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论文须第一作者或除导师外第一作者;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35周岁及以下,副教授年龄原则40周岁及以下,教授年龄原则45周岁及以下。

五、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

六、相关待遇

(一)学术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实行一人一策,待遇面议。

(二)博士人才待遇

1.住房补贴

(1)A类博士入校住房补贴40万元,住房补贴按照比例逐年领取,第一年可以领取30%,以后每年领取10%。入职后,当年在校外购买住房的,持购房协议或合同,可一次领取50%以上的住房补贴。

(2)B类博士入校住房补贴20万元,住房补贴按照比例逐年领取,第一年可以领取30%,以后每年领取10%。入职后,当年在校外购买住房的,持购房协议或合同,可一次领取50%以上的住房补贴。

(3)C类博士入校住房补贴10万元,住房补贴按照比例逐年领取,第一年可以领取30%,以后每年领取10%。入职后,当年在校外购买住房的,持购房协议或合同,可一次领取50%以上的住房补贴。

(4)D类博士入校住房补贴5万元,住房补贴按照比例逐年领取,第一年可以领取30%,以后每年领取10%。入职后,当年在校外购买住房的,持购房协议或合同,可一次领取50%以上的住房补贴。

入校后三年内完成A类博士条件之一者,发放奖励性绩效20万元;完成A类博士两项条件以上者[(1)和(3)中的至少1条],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40万元;完成B类博士条件之一者,发放奖励性绩效10万元;业绩特别突出者,经学校研究,奖励性绩效工资可适当上浮(限额20万元)。上述条件中的所有成果须由学校组织认定。

2.科研启动经费

(1)A类博士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10万元,社会科学类6万元;

(2)B类博士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6万元,社会科学类4万元;

(3)C类博士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3万元,社会科学类2万元。

(4)D类博士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2万元,社会科学类1万元。

具体按《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科研重点培育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3.博士配偶安置:A、B类博士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能够满足学校专任教师或辅导员岗位要求,按学校人事代理政策安排到专任教师或辅导员岗位工作。

4.A、B类博士享受校内副教授待遇,高聘待遇期限3年。

5.根据学校发展战略和学科专业定位,经学校研究,紧缺专业或业绩特别突出者,可认定为高一级博士类别。

(三)高级职称教师待遇

入编后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四)其他待遇及说明

以上所有待遇均为税前,最低服务年限8年以上(含试用期)。

七、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应聘者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将个人简历发送至相关用人部门邮箱,并到相关用人部门现场报名。

(1)个人简历中要详细写明个人学习经历,并在附件内附上本科、硕士、博士各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等扫描件或复印件。

(2)请投送电子简历的应聘者务必在邮件主题和附件标题加注“姓名+专业+学历+职称+毕业学校+应聘岗位”等信息。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报名时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应聘者根据岗位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高校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各阶段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需携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证件)的原件、复印件、验证有效期内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相关资料;

(2)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提供与应聘专业一致的教学、科研及其他业绩原件、复印件,资格审查时,学校根据报名情况,综合研判专业研究方向与招聘专业是否一致。

(4)应聘教授、副教授岗位人员需提供2024年度本科院校工作的一年工资流水和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并提供现单位同意报名证明。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试讲”的形式进行。具体由学校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教育教学能力、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纪委全程监督。

(三)体检

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费用自理。

(四)考察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入职查询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心理素质等能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进入考察阶段的应聘者提供相关材料,未按时提交材料者,或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有不得报名情形之一者,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八、录取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工程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九、纪律与监督

设立公开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郑州工程技术学院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各项规定者,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违规违纪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工作时间监督电话:

0371-67180721(郑州市人社局)

0371-68229805(学校纪委)

十、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应聘者应认真阅读并全面了解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本次招聘的报名条件但进行了报名,本人的报名资格、面试成绩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本招聘方案经郑州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备案后,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三)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18号,郑州工程技术学院人事处(明德楼A座614房间),邮编450044。

联系人:史老师,邮箱:zzgcrsc@zzut.edu.cn

联系电话:0371-68229993

附件【附件:郑州工程技术学院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xlsx】

原文出处:

https://rsc.zzut.edu.cn/info/1162/24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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