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太行学者”招聘
为贯彻落实我校“265人才工程”建设规划,加快学科领军型人才引进和培养,根据《新乡医学院“太行学者”特聘教授岗位设置和聘任管理办法》(校发〔2015〕15号),拟开展第二批“太行学者”特聘教授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太行学者”特聘教授岗位设置
“太行学者”特聘教授岗位将在我校的优势特色学科和急需发展学科中优先设置。已设置“太行学者”特聘教授岗位无需再次申报。学校组织专家对拟设岗学科进行论证,确定设岗学科及类别(A类、B类)并将结果在网上公布。
二、“太行学者”特聘教授岗位人选
(一)申报对象
1. 面向国内外公开选聘符合我校上岗条件的候选人。
2.符合我校高端人才引进条件者,不再申报应聘“太行学者”特聘教授岗位。
(二)申报条件
1.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身体健康,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2.年龄在1967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国内应聘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教授职称;留学归国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及助理教授以上职称。
4.学术造诣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较大研究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影响因子不小于10.0或发表在一区杂志,或3篇发表在二区杂志且影响因子均不小于5.0(中科院SCI期刊分区);
(2)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省部级重大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2项以上;
(3)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1项以上。
5.聘期内能全职在我校工作。
三、聘期任务
“太行学者”特聘教授聘期为五年,五年内需完成以下科研任务:
1. 聘期前三年,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总影响因子不低于20.0;聘期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5篇以上,且总影响因子不低于35.0(至少1篇发表在中科院SCI期刊一区杂志上)。
2.聘期内作为主持人新增获得国家级科研课题2项以上,本人获得到账纵向科研经费150万元以上(不含学校配套)。
3.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项或国家发明专利3项或新药证书1项。
四、聘期待遇
1.“太行学者”特聘教授年薪50万元(税前),超额完成任务者,超出部分可按照学校科研专项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2.学校为“太行学者”提供科研经费300万元;校内应聘者,如已享受科研经费,不满300万元,补足300万元。
3.聘期内,学校提供住房补贴30万元及使用期限为一年的90平米左右周转住房一套;校内应聘者,在学校已有住房或已享受引进人才购房补贴者,不再提供周转房及安家费。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新增拟设岗学科填写并报送《新乡医学院“太行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10份和电子版,以院(系、部)为单位于6月1日-3日报人事处师资科。
(二)“太行学者”特聘教授申报需要填写并提交《新乡医学院“太行学者”特聘教授申请表》(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海外学历学位应出具教育部学历认证机构的学历认证;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海外候选人应提供任职证明;近五年的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等证明,SCI、EI、SSCI和CSSCI收录及论文他引情况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在国际学术刊物、学术组织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在国际会议上做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等。上述所有材料请发送至新乡医学院人事处师资科邮箱shizike@163.com。
六、时间安排
1. 新增设“太行学者”特聘教授岗位将于2016年6月底在网上公示。
2.“太行学者”特聘教授全年进行招聘、申报工作,将于2016年下半年开展“太行学者”特聘教授评审工作。
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我校!
联 系 人:潘 楠 袁 帅
咨询电话:0373—3029007
电子信箱:shizike@163.com
附件1:新乡医学院“太行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申请表.doc
附件2:新乡医学院“太行学者”特聘教授申请表.doc
注:申请时请注明信息来源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