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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聘任制管理岗位人员启事

因学校发展需要,决定公开招聘聘任制管理岗位人员(C、E类岗位),现将招考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序号 二级部门 招聘岗位 学历要求 名额 招聘条件
1 宣传部 理论教育科管理岗 硕士 1 中共党员,哲学(B010101)或思想政治教育(A030505)或伦理学(A010105)专业。
2 教务处 实践科管理岗 本科或以上 1 专业不限,能够熟练进行电脑操作。硕士为聘任制,本科聘为新机制合同工。
3 学生处 招生就业科管理岗 硕士 1 男性,专业不限,计算机(C5901)网络工程等相关专业优先;熟悉office办公软件的操作,了解数据库系统的应用及日常维护。
4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留学生管理科管理岗 硕士 1 男性,英语语言文学(B050201)或英语口译(055102)专业,具有较好的跨文化交际能力,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强;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
5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设备管理科管理岗 硕士 1 男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A0812)、软件工程(A0835)、信息与计算科学(B070102)等相关专业,熟悉Oracle、SQL Server等数据库系统的应用及日常维护
6 保卫处 综合科管理岗 硕士 1 男性,中文(B0501)(含汉语言文学)或计算机(C5901)专业

说明: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第一学历要求二本公办院校以上大学毕业。有高校或大中型企业、省部级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经历的,根据其相应工作年限,在上述年龄基础上可增加不超过5岁。

二、薪酬待遇

聘任人员实行与事业单位薪酬体系基本相同的协议工资。以新机制合同工方式聘用,按《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新机制合同工暂行办法》进行管理,具体待遇可咨询0668-2923182。

三、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品德修养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感、使命感;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具体条件见“招聘岗位及条件”。

3.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应聘者请填写附件《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聘任制人员应聘报名表》或《新机制合同工招聘报名表》,并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一并发送到电子邮箱renshi@gdupt.edu.cn (邮件主体注明“应聘者姓名+应聘岗位”),不符合上述要求者恕不受理。

4.报名截至时间: 2016年6月30日。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按照报考条件,我校2016年7月2日按报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初审通过人员名单。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将于2016年7月2日下午18:00前公布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主页及人事处主页通知公告栏,请报名者届时登录网站,查看初审人员名单,并按时到学校参加复审和考试。

2.复审

通过初审的报名者须在2016年7月7日当天,到我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复审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好的《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聘任制人员应聘报名表》(硕士研究生提供)或《新机制合同工招聘报名表》(本科提供)原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16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往届毕业生提交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提供中共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三)考试

1.笔试:2016年7月8日上午组织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内容主要考察从事岗位所需知识及能力。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于2016年7月8日中午公布于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网页及综合办公楼一楼大厅公告栏,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2016年7月8日下午组织面试(分招考岗位进行)。根据报考岗位按1∶3比例从笔试成绩中择优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是否具备从事相应岗位工作所需知识及能力(包括实际操作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议、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组成,根据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心理测试及体检人员名单,并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四)体检及心理测试

2016年7月9 日上午进行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心理测试。体检由学校派专人陪同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或心理测试结果不符合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要求者不予聘用,缺额按笔试面试总分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心理测试、体检情况,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最终确定拟聘人员,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网页公示7天。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为我院聘用人员,我院将公布聘用人员名单,聘用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须于公示结束后即与我校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待毕业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逾期不签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视为自动放弃。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管理岗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人事工作领导任组长,成员由人事处、监察处、组织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人事处处长任组长,监察处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人事处、监察处、组织部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二)纪律要求

1.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

2.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聘任制人员应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3.笔试命题和阅卷专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实行封闭式管理。面试评委由招聘领导小组在面试前30分钟(参加面试的考生集中后),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集中管理。

4.参与招考的命题人员、阅卷人员、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朋友参加考试的必须回避),命题人员、面试评委须签订保密承诺书。

5.凡发现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属参与招考的命题人员、阅卷人员、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的将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属考生的即取消考试资格。

五、联系办法

1.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官渡二路139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
2.邮政编码:525000
3.电子邮箱:renshi@gdupt.edu.cn
4.网址:http://www.gdupt.edu.cn。
5.联系电话:0668-2981161;2923708 传真:0668-2981161
6.联系人:杨老师 郑老师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2016年6月22日

注:申请时请注明信息来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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