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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启事

2025-03-17 08:47 来源: 北京中医药大学 作者: liuxuehr

一、学校简介

北京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56年,前身为北京中医学院,是国务院批准最早创办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学校现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3个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是入选学科最多的中医药院校,是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2020年,荣获“全国文明校园”。

人才是引领和支撑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第一资源,学校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了充满活力的人才生态体系。现诚挚邀请海内外优秀青年人才加入北中医大家庭。

二、招聘岗位情况

(一)青年教师岗

 符合国家政策的均纳入事业编制,按国家规定择优解决北京户口。应聘青年教师者应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在本领域已取得较高质量的学术研究成果,具有较好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其中,应聘教学科研型教师者还应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能够主讲相关学科高水平课程。

(二)非教师岗

应聘者应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理解执行能力与较好的公文写作能力,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团队合作意识与良好的服务意识。

1.管理岗:择优解决事业编制,博士择优解决北京市户口。学校统一组织开展招聘,再根据工作需要,将新录用人员统一分配至各有关二级单位工作,从事学校相关党政管理工作。

2.专职辅导员岗:符合国家政策的均纳入事业编制,博士择优解决北京市户口。

3.实验技术岗:择优解决事业编制,博士择优解决北京市户口。

4.其他专技岗:根据各单位实际岗位需求招聘。

以上招聘岗位的其他相关招聘要求详见北京中医药大学招聘网(https://hrzp.bucm.edu.cn:8080/zp.html)。后续招聘岗位将在北京中医药大学招聘网动态更新,请及时关注。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外籍人员应遵守中国的公序良俗和教师职业道德,遵守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所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和内容应当符合中国的教育方针和教学基本要求,不得损害中国的国家主权、安全、荣誉和社会公共利益。尊重中华民族传统和风俗习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高校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循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品德优良,无犯罪记录,无学术不端记录。

3.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青年教师岗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其中体育教学部教师岗位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非教师岗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高等教育各阶段均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5.招聘人员类别为应届毕业生、出站博士后、留学回国人员。

6.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为非在职、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聘用、录用)关系,且入职报到前应获得毕业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不接受定向生、委培生申报。

7.出站博士后须为2025年出站且未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非定向博士后。

8.留学回国人员应于入职报到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完成博士后等访问研究,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就业报到有关要求。

9.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关于岗位回避的相关要求执行,其中非教师岗的应聘者本人及配偶的直系亲属应非本校教职工。

10.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11.符合应聘岗位的基本要求以及所申报岗位的相关要求。

四、招聘程序

1.接收简历

2.资格审查

3.考试考核

4.学校审定

5.考察、体检

6.公示

7.办理入职手续

五、招聘时间

接收简历时间截至2025年4月7日。关于招聘程序各阶段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六、应聘方式

应聘者登录北京中医药大学招聘网(https://hrzp.bucm.edu.cn:8080/zp.html),须认真阅读招聘网公告中发布的《应聘须知》后再进行注册,在逐项完整地填写完成简历信息后,务必按要求在“简历附件”中上传附件材料,并应聘岗位。符合招聘要求的应聘者可同时应聘的岗位总数(含同期招聘的师资博士后岗位)不超过2个。

接收简历期间只接收招聘网的线上应聘申请,所提交的应聘申请信息及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原则上简历信息填写不全者、附件材料上传不全者不予审核通过。

七、其他说明

1.入职后均可申请公租房,步行10余分钟可达良乡校园。

2. 如遇国家、上级单位和学校相关规定、政策发生调整,且与本次招聘要求不符的,按新规定、政策执行。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或发现应聘者提供的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无效的,学校将终止其招聘进程,并将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4.对于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对违反以上相关规定的已入职人员,解除合同。同时,学校可视情况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5.拟聘人员应于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按学校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办理完毕报到入职手续,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入职资格。原单位有离职脱密等要求的,须第一时间与相关用人单位、学校沟通,及时妥善办理相关手续。

6. 学校将根据上级单位下达的指标情况统筹、择优解决事业编制非京籍博士应届毕业生及留学回国人员的北京户口(少数民族辅导员可视情放宽至硕士学历学位),最终进京户口审批及办理按上级单位有关政策执行,出站博士后的落户按照全国博管办相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一)设岗单位

招聘岗位相关问题请联系招聘系统中各岗位联系人。

(二)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公开招聘有关问题请咨询人事科。

联系人:王老师、闫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10)53911048

邮箱:bucmzhaopin@bucm.edu.cn

(三)系统技术支持

招聘网站使用有关问题请联系系统工程师。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503020738

邮箱:likt@hjsoft.com.cn

原文出处:

https://www.bucm.edu.cn/zpqs/bcc2c8339f6a412dbfda7bd52f7de67d.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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