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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大学2021年第四批公开招聘编制内人员公告

2021-07-12 17:22 来源: 北京建筑大学 作者: liuxuehr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师德师风优良,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身心健康。

(三)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年龄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五)社会人员须具有北京市户籍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的相关要求和条件。

二、招聘岗位类型及具体要求

(一)岗位类型

院长、副院长、学科负责人、实验室主任。

(二)岗位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应聘报名

1. 登陆北京建筑大学人才招聘平台(http://zp.ehall.bucea.edu.cn/rsfw/sys/zpglxt/login/index.do)在线投递简历,并选择所应聘的岗位。每人限报1个,所填信息要求真实、完整、准确。

2. 将个人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详见附件),应包括:

(1)本人简历、有效身份证明。

(2)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在国(境)外获得学位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代表性学术成果资料:论文发表目录、承担科研项目情况、所获教科研奖励、专利及转换情况、个人荣誉及人才称号等情况,代表性学术作品电子版全文,其他成果支撑材料等。

(4)其他能反映本人行政管理水平的材料、个人或分管工作的重要获奖证书等。

(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3. 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8月25日。

(二)审核与考察

1. 院长、副院长岗位

(1)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和人力资源处从个人基本情况、学术成果、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四个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综合考察,通过打分确定初选人员。

(2)公开招聘工作组结合心理测试情况对初选人员进行排序,组织对每个岗位排名前三者进行面试并再次打分(不足3人时,所有人选均进入面试)。每个岗位面试分数平均值最高者提请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公开招聘工作组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2. 学科负责人及实验室主任岗位

(1)由用人部门和学校人力资源处从个人基本情况、学术成果、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四个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综合考察,通过打分确定初选人员。

(2)学校人力资源处协同相关部门结合心理测试情况对初选人员进行排序,组织对每个岗位排名前三者进行面试并再次打分(不足3人时,所有人选均进入面试)。面试以学术报告的形式开展,应聘人员做一场自己研究领域内的相关学术报告并现场回答评委提问。每个岗位面试分数平均值最高者(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的“土木工程学科带头人”的岗位排名前三)提请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三)心理测试

所有通过初选的人员须在规定日期前参加线上心理测试。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五)确定并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经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审议,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院长和副院长还需经学校相关干部任命程序。

(六)正式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作条件和个人待遇

(一)薪酬待遇

学校提供有竞争力的、有发展空间的薪酬待遇体系。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学术成果条件,享受年薪约45-200万元/年,实行年薪制待遇的“一人一议”。

(二)启动经费

为符合我校高层次人才条件的优秀人才提供3年科研启动经费,经费总额约50-300万元。

(三)发展平台

学校提供丰富的、高水平的科研平台支撑。

(四)住房保障

为符合我校高层次人才条件的优秀人才提供3年周转房,院士及具有同等学术成果水平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具有产权的住房。

(五)生活服务

协助符合落户条件的非京户籍人才及家属办理北京市西城区户籍。

为符合我校高层次人才条件的优秀人才提供50-400万元安家费。

(六)子女入学

推荐子女就读北京建筑大学附属小学(在西城区)、北京建筑大学附属中学。

五、需说明事项

(一)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应聘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凡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体检、聘用合同或协议书签订及入职报到等工作。因应聘者本人原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受到过刑事处罚、参加过非法组织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师德失范问题处理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报名结束后,我校仅通知通过初选的应聘人员进行下一步流程,未接到通知则说明初选未通过。

(六)高层次人才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具体执行。

联系电话:010-61209188

联 系 人:谷老师 陈老师

学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

邮 编:100044

网 址:www.bucea.edu.cn

附件1:北京建筑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院长和副院长岗位信息

附件2:北京建筑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学科负责人及实验室主任岗位信息

北京建筑大学

2021年7月12日

原文出处:

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107/t20210712_24342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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