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北京>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19年诚聘海内外优秀人才

2019-03-08 20:28 来源: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作者: liuxuehr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教师、教辅及管理岗位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团队精神、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身心健康;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二)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

(三)应聘教师岗位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应聘辅导员、教学管理及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和良好的服务意识;具有海外留学访学经历、专业相关实践经历者以及博士后出站人员优先。

1.2019年统招统分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具有2019年就业派遣资格,同时要求2019年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报到入职。非京生源博士应届毕业生须符合进京条件,硕士应届毕业生应具有原则上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学生集体户口),特别优秀者可为非北京常住户口。

2.博士后出站人员:须为全职脱产博士后,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

3.留学归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就业落户条件,且回国后未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过派遣手续。

4.年龄要求:硕士原则上27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博士后原则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要求。

二、招聘岗位与条件

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岗位、申报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2.学校审核报名者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学业成绩、代表性科研成果证明等材料,重点审核在应聘学科专业领域所取得的学术业绩水平;

3.应聘教师岗位人员需参加面试、试讲及人才测评等综合评估;

面试采取试讲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内容以招聘岗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为主,通过提问、答辩,考察应聘者的综合水平;

面试通过人员需参加职业测评机构组织的人才综合评估测试,通过测评结果,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应聘人员的职业动机、兴趣、岗位胜任力等;

4.应聘管理和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需参加各单位组织的笔试考试,面试、笔试各占50%比重;

5.面试通过人员需填写《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引进人员申请表》,同时提交推荐信、学历学位证明、成绩单、体检报告等材料;

6.体检要求:在北京市各区指定教师资格体检医院,符合教师资格体检标准;

7.人才引进工作组审议,校长办公会审批;

8.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及应聘岗位。

四、其他说明

(一)拟聘用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在2019年底前办理完毕报到入职手续,逾期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及待遇:新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对新入职的博士(博士后)安排入住学校低租金周转房,达到学校相应人才标准者,可给予相应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

(三)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件、证书等相关材料。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合同,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招聘时间

1.应聘者将简历投递至各单位招聘联系人邮箱或rsc@bipt.edu.cn(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硕博英才网”)邮箱。

2.后续关于招聘遴选等相关工作的安排请与各单位联系人联系。

3.报名最后截止时间:2019年6月30日

报名应聘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

六、联系方式

(一)相关岗位的岗位职责、学科专业要求等相关问题请咨询应聘学院(部)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二)学校招聘政策和安排等问题请咨询人事处: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10-81292172

人事处邮箱:rsc@bipt.edu.cn

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19号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102617)

附件1: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19年招聘计划

附件2: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引进人员申请表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

2019年3月7日

原文出处:

http://www.bjrbj.gov.cn/xxgk/gsgg/201903/t20190307_81030.html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文/图等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及方便产业探讨之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等事宜,请与我们联系。

    海归QQ群

    申请加群请以“留学国家-目前所在地”格士发送请求,群有人数上限,每人只能加一个群。
    海归部落千人群
    63984971
    海归部落2号群
    103237942
    上海海归人才2号群
    461068872
    北京海归人才群
    63984971
    上海海归人才群
    103237942
    天津海归人才群
    461068872
    重庆海归人才群
    172719654
    山东海归人才群
    462302845
    江苏海归人才群
    172331746
    浙江海归人才群
    314125833
    江西海归人才群
    463247306
    福建海归人才群
    457497619
    安徽海归人才群
    457823891
    河南海归人才群
    264015004
    湖北海归人才群
    109623634
    湖南海归人才群
    458690950
    广东海归人才群
    432013578
    海南海归人才群
    312160331
    黑龙江海归人才群
    312929192
    吉林海归人才群
    313316571
    辽宁海归人才群
    109899038
    河北海归人才群
    282994183
    陕西海归人才群
    315357786
    甘肃海归人才群
    315753165
    宁夏海归人才群
    517762915
    青海海归人才群
    319457961
    四川海归人才群
    517765170
    云南海归人才群
    432350311
    贵州海归人才群
    517766496
    广西海归人才群
    517767217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