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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徽农业大学招聘非教学科研岗位公告

2019-04-25 15:51 来源: 安徽农业大学 作者: 安徽农业大学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安徽农业大学各类人员招聘暂行办法》(校人字[2017]7号)、《安徽农业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校人字[2016]8号)等规定,现就我校2019年非教学科研岗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平公正、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类实施。

二、招聘计划

我校2019年共提供管理岗位3个,专职辅导员岗位10个,专业技术辅助岗位7个(含实验技术岗位3个),详见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其中辅导员岗位招聘信息详见《安徽农业大学2019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网站链接),本公告不做安排。根据岗位报名和实际情况,学校将做适当的岗位调整。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承担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应资质证明;具体各岗位专业要求、学历要求、工作经历要求等见附件1。

(四)应聘人员的年龄要求具体见附件1。

(五)具有博士学位、有博士后经历的,不受工作经历要求的限制,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岗位表中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是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网络报名

报考人员须通过“安徽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首页左侧“人员招聘系统”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网上应聘,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4月24日上午9:00至5月9日下午16:00,逾期不再补报。网上应聘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实名注册。点击“人员招聘系统”平台的“注册”按钮进入注册界面,实名制填写个人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有多条记录的,逐项填写。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笔试、聘用等资格。

2.应聘岗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点击“招聘单位”选择具体岗位,确认后点击“申请岗位”提交。报考人员慎重执行提交等操作,一旦提交成功,报考信息不能更改,且不能另选其他岗位。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简历状态反馈为“已选”确定报名成功。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学校同意,可降低比例招聘,直接考试。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安徽农业大学2019年非教学科研岗位招聘报名表》1份(点击报名系统中的“打印简历”,生成报名表,个人签名)、一寸白底证件照片2张。“打印招聘简历指南”详见报名系统(网页右上方位置)。

2.本人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研究生提供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国外取得学历的,需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有中共党员、专业资格等要求的另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有工作经历的提供聘用(劳动)合同及社保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地点:勤政楼3楼第二会议室。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准考证。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笔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

六、笔试与专业技能测试

考试方式按照“因事择人”、“考用一致”的原则,根据岗位类型不同分类采取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博士研究生应聘管理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辅助岗位的,可选择免考试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照相同专业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考试平均成绩计算;也可选择参加笔试,其考试成绩按照其本人实际笔试的成绩计算。

申报管理岗位和其他专技岗位人员参加笔试,申报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一)管理岗位

1.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与“申论”两个科目,满分100分,各占5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其他专业技术辅助岗位

1.笔试采取“1+X”模式,其中“1”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科目,“X”为对应的专业科目,满分100分,各占50分。专业科目中,财务处会计岗位(1901)为“会计理论实务及经济法”;基建办工程工程造价管理(1903)为“造价管理”;校医院专技岗位(1904-1905)为“临床医学基础”。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实验技术岗位

1.专业技能测试要求对大纲范围内的指定实验进行示范操作(另行通知),满分100分。实验技术岗位考试与面试环节一并安排,单独计分。

2.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

学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一般按照不低于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入围面试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管理岗位考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一般按参加同一种类考试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入围面试的最低分数线;其他专业技术辅助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该岗位入围面试的最低分数线。博士研究生免考的,直接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分组进行。

(一)管理岗位

1.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言语表达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发展潜力等。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其他专业技术辅助岗位

1.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操作技能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实验技术岗位

1.面试采取实验课试讲方式进行。要求对大纲范围内的指定实验进行无生上课,并就专业知识进行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言语表达、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等。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依据校人字[2017]7号文件规定:管理岗、专职辅导员岗、其他专技辅助岗按照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合成确定;实验技术岗按照考试最终成绩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九、确定考察人员

学校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十、体检考察

体检包括身体健康检查和心理测评两项。身体健康检查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要求,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心理测评主要包括能力测试、人格测试和兴趣测试等,心理测评结果只作为对应聘者考察工作的参考依据。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心理健康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若体检、考察出现缺额时,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一、公示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学校校园网站公示一周。

十二、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合同,确定聘用关系。

十三、有关事宜

我校2019年度非教学科研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具体岗位管理和薪酬待遇按照《安徽农业大学安徽农业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校人字[2016]8号)执行。

相关岗位安排的笔试、技能测试或面试时间,请关注后续通知。

本通知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551-65786168(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551-65786116(纪委办)

专此通知。

附件:安徽农业大学2019年非教学科研岗位招聘计划表

安徽农业大学

2019年4月24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安徽农业大学2019年度非教学科研岗位招聘计划表.pdf

原文出处:

http://rsc.ahau.edu.cn/rczpx/1555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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